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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为确保我区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区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椒江区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承继原台州市椒江区国家税务局、台州市椒江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台州市椒江区国家税务局、台州市椒江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椒江区税务局办公地址:台州市椒江区江滨路777号,邮政编码:318000。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椒江区税务局另设:
中山东路办公区,地址:椒江区中山东路148号,邮政编码:318000。
二、自2018年7月20日起,原台州市椒江地税局城区税务分局、台州市椒江地税局椒南税务分局、台州市椒江地税局椒北税务分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椒江区税务局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工作。原台州市椒江地税局城区税务分局、台州市椒江地税局椒南税务分局、台州市椒江地税局椒北税务分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台州市椒江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及联系电话,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356号电话:0576-88528063办公时间:"夏令时(8:30-12:00 14:30-17:30) 冬令时(8:30-12:00 14:00-17:00)"主要职责:除车辆购置税、不动产业务、耕地占用税以外的所有税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