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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公告2018第1号),为确保我县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县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海盐县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承继原海盐县国家税务局、海盐县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海盐县国家税务局、海盐县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海盐县税务局办公地址:海盐县新桥南路63号,邮政编码:314300。
国家税务总局海盐县税务局另设新桥北路办公区,办公地址:海盐县新桥北路168号,邮政编码:314300。
二、纳税人使用浙江省网上税务局(网址:http://etax.zjtax.gov.cn/)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的账户和密码均可以继续登录办理涉税业务。
纳税人在移动办税终端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的,办理事项和途径不变。
三、纳税人可以继续在全县综合性办税服务厅、浙江省网上税务局统一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实行“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
四、国家税务总局海盐县税务局稽查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海盐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海盐县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海盐县新桥北路143号,邮政编码:314300。
五、自2018年7月20日起,原海盐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郊区税务分局,以及海盐县地税局直属分局、澉通税务分局、沈荡税务分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海盐县税务局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工作。原海盐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郊区税务分局,以及海盐县地税局直属分局、澉通税务分局、沈荡税务分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海盐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及联系电话,地址:海盐县于城镇镇西路1号电话:0573-86467000办公时间:春秋时(8:00-11:30 13:30-17:00) 夏令时(8:00-11:30 14:00-17:00) 冬令时(8:00-11:30 13:30-
海盐县税务局网址地址及纳税服务咨询电话,0573-86122073纳税投诉、咨询(春秋季)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夏令时)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 (冬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2:00 13:30-17:00 海盐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