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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为确保我区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于2018年9月30日挂牌,承继原嘉兴市国家税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嘉兴市国家税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地址:花园路和珠庵路交叉口,邮政编码:314000。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另设中山西路办公区,办公地址:嘉兴市中山西路49号远洋大厦,邮政编码:314000。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党工委、区管委会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党工委、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及纳税咨询电话,地址:嘉兴市花园路与珠庵路交叉口花园大厦电话:0573-83680607办公时间:夏令时(8:30-11:30 14:00-17:30) 冬令时(8:30-11:30 13:30-17:00)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网址地址及纳税服务咨询电话,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花园路与珠庵路交叉口纳税咨询电话:0573-83680607 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7:00 责任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