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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原扬州市广陵区国家税务局和扬州市广陵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
新机构办公地点为扬州市文昌西路332号,邮编:225009,
电话:0514-82990898。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对本单位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514-87022613 投诉受理电话: 0514-87022693
办公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与二里桥路交叉口东北角(中海玺园向南100米)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及纳税咨询电话,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1030号电话:0514-96888778办公时间:09:00-12:00;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