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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荆门市东宝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东宝区税务局。为更好地服务纳税人办税和群众办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32号
联系电话:0724-2636066;0724-2636000(传真)
邮政编码:448000
二、网上税务局
纳税人可以通过新上线的湖北省网上税务局(地址为https://wsswj.hb-n-tax.gov.cn/)办理有关涉税事项,也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访问进入。同时,为兼顾纳税人操作习惯,减少新系统上线初期可能存在的不稳定状况,原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厅和原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继续提供服务,待新系统运行平稳后择期关闭并提前公告。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荆门市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荆门市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724-2365000;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电话:0724-2365063
办公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金虾路21号 邮政编码:448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夏令时14:30—18:00) ;
咨询电话:(0724)2365887
办公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金虾路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咨询电话:0724-2360388
办公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长兴大道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咨询电话:0724-2360388
办公地址:荆门市东宝区东宝工业园长兴大道9号区政务服务大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荆门市东宝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主要职能:承担本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办公地址:湖北省荆门市金龙泉大道36号联系电话:0724-2337209
荆门市东宝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32号联系电话:0724-2636066;0724-2636000(传真)邮政编码:44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