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国家税务总局东光县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能:主要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负责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
城区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负责对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连镇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负责对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南霞口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负责对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秦村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负责对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领导简介
咨询电话:0317-8692211税收违法行为举报:0317-2169091税收干部违纪举报: 0317-8692189税务部门联系电话: 0317-86922115.纳税服务投诉: 0317-8692380
办公地址:河北省沧州市御河西路5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3:30-17:30(6月1日至8月31日 14:30-17:30)
咨询电话:0317-7720615
办公地址: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东升路中段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 ;
咨询电话:0317- 7666551
办公地址:东光县东升路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10月1日~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东光县税务局单位地址: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府前大街160号邮编:061600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6月1日至8月31日 14:30-17:30)联系电话1.税务部门联系电话:0317-7720425
东光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东光县府前大街160号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30-5:30(冬季) 2:30-5:30(夏季)全职能(不含车购税)东光县0317-772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