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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和芦台区党工委、管委会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和芦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简介
张文科党委书记、局长
田立强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刘向东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月海党委委员、副局长
逯志刚党委委员、副局长
贾乐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咨询电话:022-69389158
办公地址: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新华路33号 ; 邮政编码:301505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6-9月14:30-17:30)
咨询电话:022-69380287
办公地址: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建设路与富平道交口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唐山市芦台经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建设路36号工作日上午:08:30-12:00工作日下午:14:30-17:30(夏季)13:30-17:30(冬季)全职能芦台经济开发区022-69389106
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联系方式,地址:芦台经济开发区新华路62号邮编:301505 公开电话:022-69386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