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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于7月5日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挂牌后,承继原汕尾市国家税务局、汕尾市地方税务局的税费征管等职责,并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二、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办公地址为:汕尾市区红海中路中段,邮政编码:516600,联系电话:0660-3296543。原汕尾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区(地址:汕尾市城区和顺路,邮政编码:516600)为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和顺路办公区。
三、原“汕尾税务”微信公众号继续沿用,微信办税功能由“汕尾税务”微信公众号继续承接。新机构成立后正式启用“汕尾税务”官方微博,“汕尾国税”官方微博停止使用,“汕尾国税”官方微博相关用户、功能、数据整合迁移至“汕尾地税”官方微博,并更名为“汕尾税务”。
四、原汕尾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old.gd-n-tax.gov.cn/pub/001023/)、原汕尾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old.gdltax.gov.cn/swtax)即日起停止更新和受理业务,相关职能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汕尾市税务局专栏(网址:http://www.gd-n-tax.gov.cn/gdsw/swsw/swsw_index.shtml)承接。
五、纳税人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税务干部违纪举报、信访诉求,均可以信函方式统一寄送至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办公地址:汕尾市区红海中路中段,邮政编码:516600),税收违法行为检举可以信函方式寄送至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汕尾市城区和顺路,邮政编码:516600),或分别通过以下渠道提出: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机关和汕尾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和汕尾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承担“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采集、风险应对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的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与分析应用。 稽查局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案源管理、税务稽查、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组织查办督办税收重大违法案件。 第一稽查局 主要职责:承担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所辖区域(汕尾市城区、海丰县、陆丰市(县级市)、陆河县、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华侨管理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咨询电话:0660-3438383
办公地址:广东省汕尾红海湾田墘街道80米大道旁税务大楼 ,邮编:516622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咨询电话:0660-3435100
办公地址:红海湾田墘街道后沟80米大道北, 邮政编码:51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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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联系电话:0660-3296543税务部门联系电话,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汕尾市税务局实名认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会计师事务所:汕尾市联谊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汕尾市城区香城路龙富花园C栋A梯301号,联系人:林德东,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及联系电话,地址:汕尾市红海湾区红海湾大道旁(红海湾区财政局旁)电话:0660-3430233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陆丰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公时间地址及纳税服务电话,陆丰市税务局华侨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地址: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桥南路(汕尾市公安局尖山分局对面)电话:0660-8252299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陆河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公时间地址及纳税服务电话,地址:汕尾市陆河县城建设东路6号(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660-5501822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为大厅学习日,暂停对外办公。
海丰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公时间地址及纳税服务电话,海丰县税务局云岭办税服务厅地址:汕尾市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838号电话:0660-6893199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汕尾市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时间及纳税咨询电话,地址:汕尾市城区香城路82号电话:0660-6111901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联系电话,税收违法行为检举0660-12366工作日8:30-12:00,14:00-17:303税务干部违纪举报0660-3435062工作日8:30-12:00,14:00-17:304政务公开0660-3438383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分局(所)地址及联系电话,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遮浪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红海湾遮浪街道商品街,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联系电话:0660-3438249,邮政编码:516622。
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城建设东路(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660—5505393
陆河县税务局对外联系电话,税收违法行为检举12366工作日8:30-12:00,14:00-17:303税务干部违纪举报0660-5505363
纳税人姓名:陈锡平,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4052819681226511201,经营地点:华侨管理区华兴综合市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440528********5112,欠缴税种:城镇土地使用税,欠税余额(单位:元):260
陆丰市税务局税务分局(所)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陆丰市税务局甲子税务分局陆丰市甲子镇复元大道甲子镇府左侧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0660-8562777
海丰县税务局税务分局(所)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海丰县税务局附城税务分局海丰县二环路旁鹿境小区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0660-6882975
汕尾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和顺路,邮政编码:516600,联系电话:0660-336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