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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公司注销登记入口
网上办理 基本信息 办理说明 办事机构 中介机构 专业顾问
事项名称

云浮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184002006

实施编码

11445300007175874X30184002006

行使层级

市级

数量限制

实施主体

云浮市工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法定办结时限

7 (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2 ( 工作日 )   

结果名称

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

结果样本

企业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pdf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审批服务形式

网上办,一次办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业务系统

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信息系统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联办机构

行使内容

通办范围

不通办

网上办理流程

1、登陆。申请人登陆到全程电子化登记的政务服务网(或直接登陆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系统)网页,使用普通用户账号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新用户请先注册帐号。
2、申请。申请人阅读指南后,在线填写业务表单及上传电子材料。确定资料填写完整且准确无误后,在线提交申请。
3、受理。登记机关收到网上申请后,申请材料齐全,应当1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受理决定,出具受理通知书。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后,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情况复杂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出具收到材料的凭据,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决定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查。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作出审查决定。
5、决定。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7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7个工作日。准予登记的,出具核准登记通知书,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关签领登记通知书。不予登记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机构: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0766- 8822836,商事登记业务咨询:8837733 ,年报业务咨询:8923811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城北富善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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