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进一步搭建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比例要达到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的80%以上,让企业和市民办事更加方便。
市民办理企业登记,将各种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到网上后,可直接在网上查看办理进度,办理结束后,可直接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执照,不用再往实体大厅来回跑,十分方便。今年全市将进一步搭建政务服务“一张网”。将继续完善以“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网端推送、数据共享”为模式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行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推进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全覆盖,不断推动不同层级政务服务机构之间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生共享和业务协同办理,打造全市各级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相结合的服务模式。
推行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做到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一网审批、一网服务”,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往返实体大厅的次数。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比例要达到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的80%以上。
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新流程。按照打造“一窗受理、一次告知,前台受理、后台运行,内部流转、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发证(照)”集中高效审批模式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大厅新模式,打造智能化大厅。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高度融合,基层服务网点和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推进网上服务平台向移动终端和自助终端等延伸。增设自助申报机、自助样表机、触摸查询排队叫号一体机等智能化设备。加强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预约功能建设。打造便民化大厅。完善自助服务、查询服务、商务服务等功能,提高免费拍照、复印及申报材料修改打印等服务水平。深化政务服务与邮政EMS战略合作,推行许可证书、批文发放免费快递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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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核发在哪里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鞍山市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核发由鞍山市公安局负责审批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办理地点: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12号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出入境接待大厅1-10号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7:00。 咨询联系电话: 电话咨询:0412-5556415,窗口咨询: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12号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出入境接待大厅咨询窗口。 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18241226927。 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在哪里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由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审批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办理地点: 综合接件窗口 城区综合办事大厅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75号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二楼 电话: 5597599 县(市)综合办事大厅海城分部办事处地址: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东侧(原政府综合楼)]电话:3201509 县(市)综合办事大厅台安分部地址:建行台安支行 台安县光明街10号 电话:4912255 4876388 县(市)综合办事大厅岫岩分部地址:建行岫岩支行 岫岩镇中心街55号 电话:7858456 7859456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四: 8:30-16:30;周五:8:30-15:00;周六、周日 8:30-16:30(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412-12329热线; 网上咨询地址:http://www.asgjj.com.cn/(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营业厅); 窗口咨询: 城区综合办事大厅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75号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二楼 电话: 5597599 县(市)综合办事大厅海城分部办事处地址: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东侧(原政府综合楼)]电话:3201509 县(市)综合办事大厅台安分部地址:建行台安支行 台安县光明街10号 电话:4912255 4876388 县(市)综合办事大厅岫岩分部地址:建行岫岩支行 岫岩镇中心街55号 电话:7858456 7859456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412-12329 收信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75号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申请条件: 职工有下列住房消费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部分余额。申请提取时职工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状态,欠缴公积金的单位必须补齐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无自住住房且租住住房的; 职工有下列非住房消费情形之一的,可以销户或部分提取账户余额。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必须为销户职工补齐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一)销户提取 1.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死亡或宣告死亡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7.其他特殊情形的。 (二)部分提取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其他特殊情形的。
鞍山市病残津贴申领在哪里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鞍山市病残津贴申领由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批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办理地点: 鞍山市铁西区三道街81号 鞍山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6号至32号窗口 工作时间; 每月6号至20号业务期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 鞍山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养老保险待遇部26号至32号窗口 咨询电话:0412-5537236 监督投诉渠道: 鞍山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养老保险待遇部26号至32号窗口 咨询电话:0412-5580303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 以领取病残津贴……。
鞍山市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在哪里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鞍山市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由鞍山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审批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办理查询: 0412-5560131 办理地点: 鞍山市铁西区三道街81号社保中心二楼申报核定部(17——18)窗口 工作时间: 每个月15日以后的工作日 8:30--17:30 咨询联系电话: 0412-5560131 监督投诉渠道: 0412-5560198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 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新 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 年……。 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十五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 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可补缴至满15年……对于没 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4.《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三十二条:社保经 办机构对中断缴费的个人账户应进行封存,中断缴费期间按规定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