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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依法负责各类企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三)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依法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实施流通领域商品交易许可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做好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依法开展反垄断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推荐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开展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一、办公室
(一)科室职责
1.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好机关整体工作的安排部署、督导检查、考核验收。
2.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3.负责机关干部职工思想宣传、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及保密教育。
4.负责局党组、局务会议的通知、记录、会议纪要及资料归档。
5.负责专题教育活动。
6.负责做好机关综合性文件和材料的起草。
7.负责对各科室、各单位承办以局名义发出的各种政务(事务)性文件(信息、报表)和文字材料进行审核。
8.负责新闻发布管理工作。
9.负责政府采购工作。
10.负责协调各科室、各单位的业务衔接。
11.牵头做好单位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及执行检查。
12.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定市场监管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13.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
14.负责单位印鉴保管及规范使用。
15.牵头承办市委深化综合改革工作。
16.完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承担的其他方面性工作
1.负责省市综合(单项)工作的检查、督查、考核等工作协调安排,包括会议通知、汇报材料、工作总结的撰写、汇总等。
2.负责全局脱贫攻坚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按时报送有关报表、工作总结等材料。
3.负责协调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相关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4.负责机关安全、后勤管理、机关综合治理等工作。
5.负责机关节假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工作。
6.负责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文书(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电子目录的编制等。
7.配合市场监管科、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协调科做好“扫黑除恶”、“反恐”专项斗争工作。
8.配合登记注册科做好省局非公经济发展28条措施的相关工作。
二、 人事科
(一)科室职责
1.负责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
3.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工资、养老保险核算及工作人员调动手续办理等。
4.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职级并行、职称评审工作。
5.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和人员编制工作。
6.协助党组抓好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及机关考勤工作。
7.协助党组召开专题和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
8.负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工作。
9.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10.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
11.协助党组做好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2.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13.做好报送编制、公务员、工资、人事、老干部年报等工作。
14.负责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办理年检变更工作。
15.完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承担的其他方面性工作
1.负责工会、妇女、共青团工作,包括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措施、上报工作总结等。
2.配合登记注册科做好省局非公经济发展28条措施的相关工作。
3.协助党组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聘用和管理工作。
4.配合市场监管科、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协调科做好“扫黑除恶”、“反恐”专项斗争工作。
三、非公经济组织党建科
(一)科室职责
1.负责落实非公企业党建责任,制定全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组织建设,做好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工作。
3.负责非公企业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提高非公企业党组织战斗力和组织力。
4.负责组织非公企业党员培训教育,提高党员服务非公经济工作的能力。
5.负责报表统计工作。
6.完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承担的其他方面性工作
1.配合登记注册科做好省局非公经济发展28条措施的相关工作。
2.配合市场监管科、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协调科做好“扫黑除恶”、“反恐”专项斗争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
(一)科室职责
1.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预决算、财务支出审核、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
2.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申报、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技术改造和技术装备项目申报及装备配备工作。
3.负责对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实施监督。
4.承担机关会计核算工作。
5.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收支管理工作。
6.完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承担的其他方面性工作
1.牵头承办经济普查工作。包括数据汇总、分析,起草工作总结汇报、资料归档等。
2.负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督促落实好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3.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台账建立,做到账物相符。
4.配合登记注册科做好省局非公经济发展28条措施的相关工作。
5.配合市场监管科、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协调科做好“扫黑除恶”、“反恐”专项斗争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
(一)科室职责
1.承担和参与组织起草市场监管政策、负责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2.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3.承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
4.负责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工作。
5.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资格审查。
7.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有全市影响和跨区域的大案要案。
8.承担社会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
9.承担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完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承担的其他方面性工作
1.牵头承办市依法治市办依法治市工作。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工作汇报、工作总结、资料归档等。
2.牵头承办打击“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工作。
3.配合登记注册科做好省局非公经济发展28条措施的相关工作。
4.配合市场监管科、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协调科做好“扫黑除恶”、“反恐”专项斗争工作。
六、政务服务科
(一)科室职责
1.负责制定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审核和审批等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市场监管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改革事务,集中开展行政许可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程序,及时协调相关科室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监测、鉴定、审核、清理等相关工作。
3.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
4.负责贯彻执行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相关政策规定,研究制定管理制度和办法。
5.负责推行注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
6.负责梳理加载、更新发布权责清单等工作。
7.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业务手册、服务指南等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监督指导政务服务行为。
9.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负责建立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
10.负责抓好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工作。
11.完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承担的其他方面性工作
1.牵头承办“放管服”工作。负责完善“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落实“最多跑一趟”目标。包括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报送相关信息、上报工作总结等。
2.牵头抓好“推进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改革工作。包括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报送相关信息、上报工作总结等。
3.负责落实“四办”改革要求。包括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报送相关信息、上报工作总结等。
4.负责实施“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和深化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的广泛使用。包括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报送相关信息、上报工作总结等。
5.牵头实施“政银便民通”工作,包括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报送相关信息、上报工作总结等。
6.负责开展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和股权冻结及司法协助工作。包括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报送相关信息、上报工作总结等。
7.牵头承办“大棚房”整治工作。
8.配合信用监管科做好河(湖)长制工作。
9.配合登记注册科做好商事制度改革、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工作。
10.配合政策法规科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11.配合登记注册科做好省局非公经济发展28条措施的相关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
12.配合市场监管科、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协调科做好“扫黑除恶”、“反恐”专项斗争工作。
七、质量发展科
(一)科室职责
1.负责落实《产品质量法》,全面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2.牵头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创建活动”。
3.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
4.负责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施。
5.负责质量品牌培育和保护,创建质量提升示范区、知名品牌示范区。
6.负责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和培养推荐重点企业争创“省政府质量奖”活动。
7.拟订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8.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
9.负责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
10.负责落实质量分析制度,定期发布全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11.负责组织实施汽车“三包”制度。
12.牵头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承担产业质量发展协调服务工作。
13.承担全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4.完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承担其他方面工作
1.配合海关做好缺陷产品的召回工作。
2.配合登记注册科做好省局非公经济发展28条措施的相关工作。
3.配合信用监管科完善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4.配合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开展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工作。
5.配合市场监管科、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协调科做好“扫黑除恶”、“反恐”专项斗争工作。
八、登记注册科
(一)科室职责
1.负责承担“商事制度”改革工作。
2.负责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
3.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4.负责省局非公经济发展“28条措施”和市委、市政府“20项措施”的指导与落实,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5.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改革引导工作及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工作。
6.承担“个转企”工作。
7.负责企业注册纸质档案管理工作,编码归档、保管。
8.完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承担的其他方面性工作
1.负责企业档案查询工作。包括对市委组织部、公检法等部门的内部查询和对外部社会组织的查询。
2.配合财务审计科做好工业经济普查工作,包括提供企业相关信息、工作总结、汇报等。
3.牵头抓好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兰洽会”“文博会”“西交会”等由市上分配市局的招商引资任务。包括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措施、衔接汇报、工作总结等。
4.承担个私协会工作。
5.牵头承办“拖欠农民工工资整治”等工作。
6.牵头承办婚姻中介(高价彩礼整治)、房屋中介、校外培训机构等专项治理工作。
7.配合政策法规科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8.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工作。
9.配合政策法规科做好打击“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工作。
10.配合市场监管科、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协调科做好“扫黑除恶”、“反恐”专项斗争工作。
九、 信用监管科
(一)科室职责
1.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
2.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
3.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库、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指导相关业务科室发布抽查工作计划等工作。
4.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指导督促协调县(市)局,强化抽查结果公示运用。
5.承担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6.负责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7.承担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8.完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承担的其他方面性工作
1.牵头承办河(湖)长制工作。
2.配合登记注册科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整治”工作。
3.配合政务服务科做好“大棚房”整治工作。
4.配合政策法规科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5.配合登记注册科做好省局非公经济发展28条措施的相关工作。
6.配合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对成品油市场整治中违法违纪企业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7.配合市场监管科、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协调科做好“扫黑除恶”、“反恐”专项斗争工作。
十、价格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
(一)科室职责
1.拟订有关价格收费、反不正当竞争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
2.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
3.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负责创建无传销城市(社区)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拟订有关反垄断的措施和办法。
6.依授权配合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对经营者集中进行反垄断调查。指导平凉企业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7.完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承担的其他方面性工作
1.牵头承办粮食安全省长制工作。负责对粮食市场、政策性粮食购销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打击压级压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负责制定整治工作计划、措施、报送工作汇报、总结、资料归档等。
2.配合民政部门开展殡葬市场整治,查处价格违法、行业限制竞争等工作。
3.配合登记注册科做好省局非公经济发展28条措施的相关工作。
4.配合政策法规科做好打击“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工作。
5.配合市场监管科、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协调科做好“扫黑除恶”、“反恐”专项斗争工作。
十一、市场监管科
(一)科室职责
1.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配合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2.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
3.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4.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
5.负责申报“市场监管网监”电子标识发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6.组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申报活动。
7.完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承担的其他方面性工作
1.牵头承办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包括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报送相关信息、上报工作总结等。
2.牵头承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包括制定整治方案、督查检查、工作总结、数据汇总、资料归档等工作。
3.牵头承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包括制定活动方案、消法宣传、报送相关信息、上报工作总结等。
4.牵头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禁止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5.负责查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领域存在的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和失信行为。
6.承担消协的日常工作。
7.配合政策法规科做好打击“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工作。
8.配合餐饮服务科做好“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
9.配合登记注册科做好省局非公经济发展28条措施的相关工作。
10.配合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协调科做好“反恐”专项斗争工作。
十二、广告监管科
(一)科室职责
1.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2.拟定实施广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专利广告和烟草广告审查工作。
3.承办国家总局、省局广告监测数据中心派送的涉嫌违法广告的处理。
4.负责对市级广播、电视媒介每套节目公益广告发布时间和广告全年时长违法率与条次违法率的监测,配合查处违法行为。
5.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6.负责制定《广告监测制度》、《广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广告联席会议制度》。
7.完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承担的其他方面性工作
1.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公益广告的宣传、监管工作。
2.牵头组织广告联席会议的召开,包括制定会议方案、落实措施、报送相关信息、上报工作总结等。
3.负责广告协会的日常工作,包括工作总结、统计报表等。
4.配合相关单位开展虚假广告整治活动,负责撰写工作总结、汇报、资料归档等工作。
5.配合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科做好“扫黄打非”工作。
6.配合登记注册科做好省局非公经济发展28条措施的相关工作。
7.配合市场监管科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禁止广告企业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野生动物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发布广告。
8.配合市场监管科、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协调科做好“扫黑除恶”、“反恐”专项斗争工作。
十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一)科室职责
1.负责落实《产品质量法》,拟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及重点产品监督目录。
2.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3.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
4.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5.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改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产品质量抽查模式。
7.牵头组织实施商品煤、车用汽油、柴油等涉及环保类产品质量抽检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分类监管工作。
9.负责实施质量风险监测,组织开展行业性产品质量专项提升行动工作。
10.负责企业产品质量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的各项举措。
11.完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承担其他方面工作
1.配合工信局做好“煤质管控”整治工作。
2.牵头承办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成品油市场检查工作。
3.牵头落实发布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4.配合做好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6.配合政务服务科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
7.配合执法队查处违法生产行为。
8.配合信用监管科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
9.配合价格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落实粮食安全省长制工作,负责对粮食市场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扰乱粮食市场质量违法行为的检查。
10.配合登记注册科做好省局非公经济发展28条措施的相关工作。
11.配合市场监管科、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协调科做好“扫黑除恶”、“反恐”专项斗争工作。
十四、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协调科
(一)科室职责
1.负责市场监管事故应急体系建设。
2.组织制定市场监管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负责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方面各类突发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4.组织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质量安全监管应急培训与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应急管理信息发布和宣传。
6.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7.负责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8.统筹协调开展“食安平凉”的创建活动。
9.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完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承担的其他方面性工作
1.承办市政府办、市应急管理局部署的相关应急工作。
2.牵头承办涉及平凉海关通报的进出口食品、化妆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相关工作。并负责实施严重食品风险预警或控制措施。
3.配合落实清真食品相关管理规定。
4.牵头承办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反恐”工作。包括协调负责做好“反恐”工作的部署安排、总结和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
5.配合登记注册科做好省局非公经济发展28条措施的相关工作。
6.配合市场监管科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十五、食品生产监管科
(一)科室职责
1.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2.按照行政审批程序开展行政许可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监测、鉴定、审核、清理等相关工作。
3.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4.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5.负责食品在生产领域的消防安全监管;组织食盐、酒类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贯彻落实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
7.负责开展“食安平凉”的创建活动,配合查处特殊食品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8.完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承担的其他方面性工作
1.配合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整治。
2.配合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3.配合落实清真食品相关管理规定。
4.协助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工作。
5.配合餐饮服务科做好“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
6.配合抓好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生产。
7.配合平凉海关做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8.配合登记注册科做好省局非公经济发展28条措施的相关工作。
9.配合市场监管科、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协调科做好“扫黑除恶”、“反恐”专项斗争工作。
十六、食品流通监管科
(一)科室职责
1.分析掌握流通环节食品、食用农产品、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食用农产品、特殊食品流通监督管理措施和食品、食用农产品、特殊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按照行政审批程序开展行政许可事项的现场检查、审核等相关工作。
3.组织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4.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的维护、运行、推广和应用。
5.负责食盐、酒类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指导全市食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制定快速检测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
7.拟订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
8.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
9.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食品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10.负责食品在流通和消费领域的消防安全监管。
11.负责禁止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进入储存环节和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粮食安全”。
12.负责开展“食安平凉”的创建活动。
13.完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承担的其他方面性工作
1.牵头完成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和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2.牵头抓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3.协同抓好学校食品安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
4.抓好清真食品和酒类流通监管。
5.配合餐饮服务科做好“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
6.协同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工作。
7.配合价格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做好“省长粮食制”工作
8.配合海关做好进出口食品的监管工作。
9.配合登记注册科做好省局非公经济发展28条措施的相关工作。
10.配合市场监管科、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协调科做好 “扫黑除恶”、“反恐”专项斗争。
十七、餐饮服务监管科
(一)科室职责
1.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3.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4.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5.负责食品餐饮业的消防安全监管。
6.积极开展“食安平凉”的创建活动。
7.完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承担的其他方面性工作
1.牵头抓好学校食堂监管、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
2.牵头承办“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
3.配合相关部门抓好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4.协同抓好清真食品、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5.协同抓好动物疫情防控。
6.协同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工作。
7.配合平凉海关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8.配合登记注册科做好省局非公经济发展28条措施的相关工作。
9.配合市场监管科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监督餐饮企业不得从事野生动物宰杀活动,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10.配合市场监管科做好、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协调科做好“扫黑除恶”“反恐”专项斗争工作。
十八、药品与化妆品监管科
(一)科室职责
1.研究拟订促进陇药产业发展政策,推进全市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2.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
3.受省药监局委托或授权负责药品生产监管,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4.负责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
5.组织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
6.承担不合格化妆品的核查、处置、召回工作。
7.负责指导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
8.负责化妆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9.负责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消防安全监管。
10.完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承担的其他方面性工作
1.牵头承办禁毒工作。
2.配合平凉海关做好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3.配合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局抓好药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4.配合药品流通科做好全市医疗机构定点监管、药械监管的整治工作。
5.配合登记注册科做好省局非公经济发展28条措施的相关工作。
6. 配合市场监管科、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协调科做好 “扫黑除恶”、“反恐”专项斗争工作。
十九、药品流通监管科
(一)科室职责
1.负责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和配合查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2.按照行政审批程序开展行政许可事项的现场检查、认证、监测等工作。
3.负责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拟定药品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制定协调药品检验检测工作。
4.组织药品质量抽检,定期发布质量信息。
5.指导不合格药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
6.负责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7.受省药监局委托或授权负责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监管。
8.负责药品流通领域的消防安全监管。
9.完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承担的其他方面性工作
1.牵头承办全市医疗机构定点监管、药械监管的整治工作。
2.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3.配合药品与化妆品监管科做好禁毒工作。
4.配合登记注册科做好省局非公经济发展28条措施的相关工作。
5.配合市场监管科、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协调科抓好“扫黑除恶”、“反恐”专项斗争。
二十、医疗器械监管科
(一)科室职责
1.负责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2.按照行政审批程序开展行政许可事项的现场检查、审核等相关工作。
3.组织拟订医疗器械质量抽检计划。
4.承担不合格医疗器械的核查、处置、召回工作。
5.负责指导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6.负责医疗器械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7.受省药监局委托或授权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监管。
8.完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承担的其他方面性工作
1.配合药品流通科做好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药械监管的整治工作。
2.配合市场监管科、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协调科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3.配合登记注册科做好省局非公经济发展28条措施的相关工作。
二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一)科室职责
1.拟订特种设备安全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完善《平凉市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推动构建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3.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4.按照行政审批程序开展行政许可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监测、鉴定、审核、清理等相关工作。
5.按规定办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相关业务。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燃煤锅炉管控,指导县级局依法注销城市集中供热区域内关停拆除的燃煤锅炉使用登记证书。
7.按规定权限配合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配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8.负责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牵头完成安全生产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
9.完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承担其他方面工作
1.牵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配合消防部门抓好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3.配合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协调科完善《平凉市特种设备应急预案》,配合做好特种设备应急演练。
4.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
5.配合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抓好加油站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6.配合执法队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7.配合信用监管科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
8.配合登记注册科做好省局非公经济发展28条措施的相关工作。
9.配合市场监管科、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协调科做好“扫黑除恶”、“反恐”专项斗争工作。
二十二、计量科
(一)科室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计量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平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
3.负责组织实施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
4.依法管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计量授权计量机构及建立企业内部最高计量标准的单位。
5.负责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量值比对工作。
6.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开展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工作。
7.依法管理全市计量器具,对计量检定、校准等量值溯源及传递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计量诚信示范单位创建,推进计量诚信体系建设。
9.组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
10完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承担其他方面工作
1.配合登记注册科做好省局非公经济发展28条措施的相关工作。
2.配合价格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抓好粮食收购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
3.配合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做好成品油市场计量器具的整治工作。
4.配合执法队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5.配合信用监管科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
6.配合市场监管科、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协调科做好“扫黑除恶”、“反恐”专项斗争工作。
二十三、标准化科
(一)科室职责
1.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市标准化发展战略、政府标准化激励引导政策和措施。
2.组织推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团体标准的贯彻实施。
3.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4.负责除食品安全标准以外的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5.管理除食品安全标准以外的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
6.推动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宣传工作。
7.配合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重大违法行为。
8.管理本市物品编码工作。
9.承担市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工作。
10.完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承担其他方面工作
1.配合登记注册科做好省局非公经济发展28条措施的相关工作。
2.配合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做好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
3.配合执法队查处违法行为。
4.配合市场监管科、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协调科做好“扫黑除恶”、“反恐”专项斗争工作。
二十四、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管理科
(一)科室职责
1.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贯彻落实《认证认可条例》。
2.组织实施国家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国家认证行业发展规划。
3.组织实施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等监督管理工作。
4.指导认证行业发展。
5.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
6.组织协调全市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
7.指导全市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8.负责涉农领域检验检测认证体系建设,大力开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推动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9.牵头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
10.负责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HACCP(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认证等自愿性认证。
11.负责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强化对生产、销售儿童玩具、消费产品等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监管。
12.负责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产品的联动监管。
13.完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承担其他方面工作
1.配合消防部门开展强化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监管等工作。
2.配合平凉海关做好各类商品、食品、化妆品检验工作。
3.配合执法队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者认证标志等行为,严禁未获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进入市场。
4.配合登记注册科做好省局非公经济发展28条措施的相关工作。
5.配合市场监管科、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协调科做好“扫黑除恶”、“反恐”专项斗争工作。
二十五、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科
(一)科室职责
1.拟订全市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政策措施。
2.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3.承担指导全市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
4.拟订和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
5.承办统筹协调知识产权涉外事宜。
6.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7.承担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业务工作。
8.拟订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办法。
9.组织指导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使用活动。
10.承担驰名商标、中国商标金奖、中国专利奖的筛选推荐工作。
11.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工作。
12.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业务工作。
13.承担市商标品牌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4.承担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5.承担商标协会有关业务工作。
16.完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承担的其他方面性工作
1.牵头组织市商标品牌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牵头承办“扫黄打非”专项治理工作。包括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报送相关信息、上报工作总结等。
3.配合价格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做好粮食省长制有关工作。落实农产品“三品一标”工作措施。
4.配合开展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执法工作,保护“平凉金果”“静宁苹果”的地理标志证明。
5.配合登记注册科做好省局非公经济发展28条措施的相关工作。
6.配合市场监管科、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协调科做好“扫黑除恶”、“反恐”专项斗争工作。
二十六、宣传与信息化科(市场监管大数据应用发展科)
(一)科室职责
1.承担市场监管各类对外对内宣传工作,负责宣传媒介平台建设。
2.负责市场监管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实施、管理。
3.承担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建设、管理和市场监管大数据应用发展工作。
4.承担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信息技术保障、新媒体融合和网络安全工作。
5.负责建立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受理平台和运行机制,制定投诉举报处置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及结果反馈工作。
6.组织市场监管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7.负责拟订科研项目计划、协调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实施、评审和评选等活动。
8.承担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和新技术推广。
9.完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承担的其他方面性工作
1.配合市政府网信办做好网络监管工作。负责协调部门间业务协同和数据归集共享、政务专网接入等工作。
2.配合政策法规科、信用监管科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工作。
3.负责承办视频会议系统联调工作。
4.配合登记注册科做好省局非公经济发展28条措施的相关工作。
5.配合市场监管科、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协调科做好“扫黑除恶”、“反恐”专项斗争工作。
咨询电话:0931-7617600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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