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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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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要求,奋力打造便民利企、透明高效的新型州级政务服务平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坚持三项工作原则

(一)坚持服务为民、便民利企原则。聚焦当前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做到导向明晰、流程清楚、效率提升。

(二)坚持整合资源、除繁就简原则。聚焦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做到线上线下集成融合、功能互补、无缝衔接、高效便捷。

(三)坚持透明高效、全程监管原则。聚焦“一窗式”改革,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做到统分结合、全过程监督留痕,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明确政务服务工作目标

努力把黔南州打造成为全省“审批时限最短、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佳、营商环境最优”的市(州)之一。2019年底,州级政务服务工作排名进入全省第二方阵、冲刺第一方阵。2020年底,全面完成州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成为全省示范,排名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只进一扇门2019年底,除涉及国家安全、保密和有硬件特殊需求等事项外,所有州级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全部进入州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受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最多跑一次2019年底,实现提供办事材料减少60%以上,缩短法定审批时限50%以上;州级“最多跑一次”事项覆盖率达80%;梳理公布州级“集成套餐服务”项目20个。2020年底州级“集成套餐服务”达到50个以上。

——实现“一网通办”2019年底,州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0%以上。2020年底州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

三、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

根据州政府公布的州级部门权力清单目录,州级政务服务事项涉及34家州直部门(其中州公安出入境支队归为州公安局、州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归为州交通运输局、州社保局归为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有5+X(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其他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436大项、571小项(其中行政许可268项、行政确认27项、行政给付12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奖励30项、其他权力157项,公共服务73项)。

按照“应进必进”原则,除州审计局、州档案局、州档案馆事项及州公安交管局机动车检验、新车注册登记事项共14小项因涉及事项特殊性、硬件条件限制等因素暂不纳入外,实际应纳入州级政务大厅受理事项涉及31家州直部门共425大项、557小项(其中行政许可267项、行政确认27项、行政给付12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奖励29项、其他权力147项,公共服务事项71项)(见附件4、5)。

四、科学设置政务服务窗口

按照州级5+X及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结合实际设置州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窗口。

——单设窗口。州直部门在实体大厅设立部门独立窗口,窗口人员由部门选派进驻,简单事项当场办结,复杂事项转入部门后台办理。

单设窗口部门6家: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窗口)、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应急局。

——综合窗口。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在实体大厅统一设立综合窗口,窗口人员由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解决,集中受理综合窗口部门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并转由涉及部门后台办理。

综合窗口部门19家:州发展改革局、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宗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局、州退役军人局、州人防办、州林业局、州统计局州新闻出版局(州版权局)、州金融办、州国家安全局、州气象局、省无线电管理局黔南分局

——整体进驻。州直部门所有涉及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全部人员整体进驻实体大厅,在实体大厅内实现事项受理、决定、出件全过程。

体进驻部门6家:州市场监管局(州知识产权局)、州公安局(州公安出入境支队)、州交通运输局(州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社保局)、州医保局、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规范政务服务办理流程

(一)受理。窗口人员按照公布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对材料进行规范性审查,通过规范性审查后,加盖“黔南州政务服务事项受理专用章”视为受理成功,进入办理程序。

对同一个政务服务事项涉及2个或2个以上部门联合审批的,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负责统一收集申请材料,分别推送至涉及部门并组织实施。

在收件受理过程中,若对申请材料非关键性要素有瑕疵、不完善的,启动“容缺受理”机制,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同时予以受理,受理时限从受理之日起计算。

(二)决定。单设窗口对当场办结事项执行当场办结;对需后台分类审批事项出具受理通知书,明确办结时限,转入部门后台并督促限时办结。综合窗口对当场办结的简单事项,第一时间推送至承办部门即时办理,承办部门必须按承诺时限当场办结;涉及2个或2个以上部门联合审批的事项,由综合窗口指定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启动并联审批程序。在并联审批过程中,若需召开并联审批联席会议集中组织协调的,由牵头部门负责提请召开。整体进驻窗口对当场办结事项执行当场办结,对承诺事项按时限办结。

对申请事项依法需要通过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疫、鉴定、专家评审、现场踏勘等特殊环节的,需出具特殊环节通知书,应告知申请人特殊环节参与人员范围、时限等信息,特殊环节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事项承诺办理时限。

涉及多个部门作出决定的并联审批事项,承办部门在假定其他部门已经同意许可决定的前提下,在承诺时限内独自完成本部门权限审批决定,并将本部门决定意见反馈至牵头承办部门,牵头承办部门根据涉及部门的决定意见作出最终审批决定后交由综合窗口出件。

(三)送达。所有事项审批决定完成后,统一交至综合窗口出件送达,根据申请人需要,可采取现场递交、邮寄送达等方式出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现场颁发、邮寄审批结果。

六、推动政务服务改革创新

(一)事项集成。以办好“一件事”为目的,积极推进服务事项“颗粒化”“集成套餐服务”。2019年底前,每个州直部门至少推动1项“颗粒化”事项“集成套餐服务”,公布集成套餐项目材料清单和办事指引。

(二)减证便民。持续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精简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2019年9月底前,州直部门清理完成并公布《证明材料保留清单》《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同时实行动态管理。2019年底实现办事提供材料减少60%以上。

(三)基层创新。激发全州广大政务服务工作者紧扣“便民利企”目标积极探索创新、参与创新,强化对基层政务服务创新的指导引导和督促推动。每个州直部门每年指导推动基层不少于2项政务服务创新事项,推动创新政务服务工作新模式,形成有特色、有亮点、可复制推广的政务服务工作典型经验。

七、建立政务服务监测监管机制

(一)加强日常监测。州直各部门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必须纳入州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受理,一律不得在原单位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事项必须纳入实体大厅统一监管范围,坚决杜绝“两头受理、体外循环”;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把州直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纳入、进驻人员纪律作风、受理办理效率等情况建立台账进行日常记录监测,根据监测情况分层级推送至州直各有关部门整改。

(二)强化沟通服务。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将部门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每月向原单位进行定期反馈,督促各部门在事项办理、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升全州政务服务质量。

(三)启动问责督办。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对重视不够、问题突出、整改不力及审批服务过程中存在推诿扯皮、违规违纪等典型案例的单位和个人,推送至州纪委州监委、州委组织部处理,启动问责机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八、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一)强化规范管理。

1.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选派进驻实体政务大厅窗口人员,要求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每个窗口进驻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人,派驻时间不少于2年。

2.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州直部门负责加强对窗口人员政策法规、思想理论、业务技能、服务礼仪等综合素质培训,确保窗口人员个人综合素质完全满足政务服务工作需要。

(二)强化信息化支撑。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贵州政务服务网平台搭建起集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监管、考核、分析等功能为一体的州级信息化综合平台,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全流程进行有效调度,实现办理事项智能推送、过程监管、预警提醒、超时督办,各部门工作情况自动考核、实时统计反馈,全州政务服务质量定时分析汇总、综合研判,服务对象可通过手机短信、网上查询等方式时了解掌握事项办理进程。同时,帮助各有关部门推动现有国家、省审批系统及州级自建系统与贵州政务服务网的数据接口对接,实现共建共享。2019年10月底前,实现单位电子印章运用行政审批服务全过程。2019年12月底前,州级实体政务大厅评价器全部接入贵州政务服务“好差评”统。

(三)强化运行保障。

1.州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政务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在州政务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州级政务服务协调保障小组的指导下开展政务服务工作,配合支持州级政务服务并联审批联席会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事项审批通畅、快捷、高效。

2.州直部门负责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和1名熟悉业务工作的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协调联络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窗口人员定向与其对接业务,定向跟踪、督办、协调、解决事项受理、办理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3.州直部门负责将9+X及公共服务事项信息于2019年9月底前全部录入贵州政务服务网;负责将5+X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科学合理分类,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梳理、规范、更新、制作5+X及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确保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标准化、清单化、可操作化。同时每季度向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报备本单位事项动态调整更新情况(见附件3)。

(四)强化分析研判。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州直部门政务服务效能、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的统筹协调、调度分析和综合研判,每季度向州级政务服务协调保障小组报告工作情况,每半年向州委、州政府报告一次政务服务工作运行情况,为提升全州政务服务水平提供参考依据。

九、强化考核问效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企业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效率为导向,采取正(负)面清单方式对州直单位政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见附件2),考评结果按照规定纳入州委、州政府对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未按要求完成政务服务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由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提请州政府予以通报批评或工作约谈,严格考核结果运用,严格问责问效。

十、加强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全州政务服务改革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州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州政府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的黔南州政务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下设州级政务服务协调保障小组,州政府分管领导兼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和保障州级政务服务事项有关工作,研究解决在州级政务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政务服务并联审批联席会,承担组织协调政务服务审批具体事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决定全面恢复州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线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0年2月26日(星期三)起开放州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办公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到州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办理业务的人员务必规范佩戴口罩,携带好个人身份证,在大厅外疫情防控检测点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手机扫码信息登记,并按照指引前往服务窗口办理。

三、办事人员遵循“一事一人”的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与办事群众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大厅,严禁聚集和逗留。

四、办事群众需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安排,凡未正确佩戴口罩或拒绝体温检测者,一律不予进入大厅。有体温异常(体温超过37.3℃)、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将及时按程序报州疫情防控部门。

五、为避免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传播,广大市民可继续通过“网上办、手机办、预约办、邮政办”等线上服务方式进行办理,通过登录贵州政务服务、多彩宝智慧黔南APP、交管12123APP等互联网渠道在线申报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办理或预约。

黔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54-8228930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民族路35号(黔南州博物馆二楼)

机构: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0854-8222858,0854-8223275 传真号码:0854-8235410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广惠头巷8号

机构: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

电话:0854-8233055,0854-8318111,政府信息公开电话:0854-8223593,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4-8320741,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0854-8250727,税务部门联系电话:0854-8223593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沙包堡会仙路3号(原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办公场所)

机构:黔南州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854-8228930 投诉电话:0854-8228145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民族路35号(州民族博物馆二楼)

机构:贵州建志企业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认证机构

电话:18685000784

地址:贵阳市花果园大街c区11栋22层04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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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851-85831256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山西路腾达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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