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35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甘孜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结合甘孜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管理方式,提升行政效能,培育良好市场环境,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坚持问题导向,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推进政府服务方式和监管模式创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改革事项。坚持目标导向,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凝心聚力抓落实,进一步优化全州营商环境,助推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一)促进行政审批提质增效
1.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开展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改革,大力实施“三十三证合一”等“多证合一”改革,再增加整合公章刻制等一批备案事项到营业执照上。推行线上全程电子化登记、线下窗口登记“双轨融合”模式,对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不再单独核发社保登记证,压缩发票申领和参保登记时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的办理环节,推行“零见面、最多跑一次、三天办结”的“013”办照工程。积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对无前置审批、企业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为同一机关的,企业设立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积极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税务部门放宽异议时间和异议条件,简化程序压缩清税手续办理时限。对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工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简易注销决定。(责任单位:州工商局、州公安局、州税务局等相关部门)
2.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在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精简前置要件、优化审批程序和缩短办理时间,加快推行网上审批。建立报建审批统筹协调机制,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务、环境保护、消防、人防等部门联合开展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并联评价,评估评审时限缩短50%以上。(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发改委等相关部门)
3.简化企业水电报建程序。推动供水、供电、企业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服务行为,大幅压缩报装时间。供水报装办理时限压缩至25个工作日,用电报装办理时限压减至低压居民用户7个工作日、低压非居民用户15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用户3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用户5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发改委等相关部门)
4.简化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程序。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优化协调机制,推进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标准化,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和办事指南。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模式,加快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探索开展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窗口引导,开辟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2018年6月底前将企业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
(二)切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5.降低企业融资难度和成本。推动规模以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建立上市和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及时更新企业名单,对入库企业实施分类指导、一企一策的培训方案,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及银行间市场开展直接融资。加强政银担保合作,做强州金控集团,成立州担保基金,推动建设以政府性担保为主的融资担保体系。鼓励开发股权、商标权、林权、土地流转权质押贷款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金融创新产品,通过为企业提供多种担保方案降低融资难度,鼓励企业利用应收帐款等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加大对银行业乱收费现象的督查力度,督促银行业机构落实对小微企业的“差异化利率”、“应贷尽贷”和“续贷”等普惠政策。推动出台优惠政策,引进和开办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创投公司等融资服务机构,支持依法设立银行业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责任单位:州政府金融办、州发改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州国资委、人行甘孜中心支行、甘孜银监分局等相关部门)
6.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推进落实增值税税率下调1%、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退还部分企业的留抵税额(现阶段税务部门正在实施税制改革,社保费暂未由税务部门征收)。加快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配合全省将直购电规模扩大到550亿千瓦时。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动态更新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从低制定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标准,按市场化原则放开煤矿在用设备安全检测收费、防雷技术服务收费、数字认证服务收费等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为实体经济企业降本减负。(责任单位: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税务局等相关部门)
(三)着力提升便利化水平
7.提升企业纳税便利化水平。目前州税务局正在实施的“一厅通办”已经实现第二层级,确保2018年8月前在全州范围内实现“一厅通办”所有税收业务。2018年11月前全省各市(州)发票寄送中心投入运行后,提供线上申请、线下配送便捷办票服务。(责任单位:州税务局)
8.提升企业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按照省上要求时限办理,全面实施审单放行制度。缩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原产地证申领时限,符合条件的申请当即办理。(责任单位:州商务投资促进局、州税务局)
9.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按照省上要求,落实好外商投资便利化政策。工商注册地在省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在申报政府产业发展资金、市场拓展补贴、技改项目资金及贷款贴息方面享受同等扶持政策。深化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2018年6月底前在全省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注册登记实行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责任单位:州商务投资促进局、人行甘孜中心支行、州工商局、州发改委)
(四)创新市场监管方式
10.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制定出台进一步推进我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加大双随机抽查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涉旅企业跨部门双随机抽查,组织实施综合执法、联合检查,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大抽查结果的运用力度。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探索开展照后减证,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责任单位:州工商局、州委编办)
11.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红黑名单”制度,组织认定、发布和更新“红黑名单”,做好“红黑名单”信息共享公开。积极开展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培训,逐步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处理机制。加快州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拓展平台的查询、服务和应用功能,探索开发各类应用场景。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活动中使用信用产品。关注城市信用监测工作,探索建立城市信用监测评价体系,推出城市“信用指数”。加强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州发改委、人行甘孜中心支行)
12.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与执法维权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和效率,2018年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数同比增长20%以上,结案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工商局)
13.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严格兑现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调整等理由违约毁约,因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建立健全破产程序启动机制和破产重整企业识别机制,依法保护少数投资者权益。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政府重大经济决策出台前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建立覆盖全州的外来企业投诉处理机构,及时高效处理外来企业投诉,确保投诉纠纷结案率80%以上。(责任单位:州司法局、州工商局、州政府法制办、州商务投资促进局等相关部门)
14.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公布《甘孜州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版)》,同步指导各级各部门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州级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废改立情况,进一步梳理、压缩行政处罚裁量空间,优化调整裁量标准。严格遵循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行使规则,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责任单位:州政府法制办、州委编办)
(五)做好组织实施
15.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专题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合理确定进度安排,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生效。(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16.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开展全州县(市)营商环境试评价工作,首批对15个县(市)开展试评价,2019年二季度前完成。在试评价基础上,对接省上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探索建立我州营商环境评价机制,2019年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加强督查问效和宣传解读。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检查、督查、评估、通报等多种方式,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任务。2018年年底,对工作推进积极、目标完成较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目标完成不好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力度。(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做好政务服务利企便民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0〕12号)精神,为切实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优化流程“一窗办”。清理州、县(市)两级通办事项和就近能办事项,完善办事指南,及时公布相关政策文件,逐项明晰办理程序、申报材料和办结时限。根据州、县(市)行政许可事项工作进程,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对分散事务进行重组分类,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综合服务窗口,采取“统一受理、一次告知、一窗出件”方式,全力压缩办理时限。
二、审批服务“网上办”。依托国家政务平台、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服务平台以及天府通办、网上国网、交管12123、四川医保、四川e社保、个人所得税等手机APP及自助服务终端,大力推行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集中批、快递送、不见面”。通过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强化宣传引导,提倡运用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缴纳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交管服务及水、电、通讯等费用,主动告知企业和群众网上事项办理途径、申办步骤、办事攻略等信息,采取图文解析、视频讲解等形式指导办事企业和群众办理审批服务事项。事项办结后将办理结果、证照批文等通过快递免费送达。
三、靠前服务“预约办”。公布州、县(市)咨询预约电话,明确接听服务人员,做好线上办理电话引导,通过电话、网络、微信等方式,针对企业开办、项目建设、社保医保、交管服务、住房公积金等各类审批服务事项,采取提前介入、加强指导方式,告知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审批服务事项流程和所需材料,按预约及时办理审批服务事项,确保企业和群众在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条件的情况下,实现“最多跑一次”,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绿色通道“优先办”。根据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审批核准需求,成立服务专班,实行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对州、县(市)重点项目要件办理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州、县(市)重点项目定时定点服务,对重点项目涉及的审批环节实施帮办代办,通过精准辅导、专窗催办保障项目审批顺利推进。
五、便民利企“协作办”。积极探索政务服务与邮政、金融、通信企业合作,通过交管服务警保合作、警邮合作等有效方式,扩大服务覆盖面。推行错时、延时服务,做到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未办完不下班,保证最后一个人员办事离开,切实做到“当日事当日毕”,坚决不让办事企业和群众多跑一趟路、多排一次队,真正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六、优化服务“容缺办”。在公安、税务、住建、医保、司法等部门建立高频事项容缺受理制度,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缺失的审批事项,经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窗口依申请先予受理,当场一次性告之需要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时限补正处理办法,并进行审查,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在州、县(市)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大厅设立容缺办理综合服务窗口,申请人向窗口递交材料经初审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开具容缺受理告知单,申请人在补正期限内补正材料后,容缺受理窗口开具受理通知书,未在补正期限内补正的,短信通知申请人并作退件处理。
七、方便群众“满意办”。充分发挥“1+N+X”多维咨询服务体系,推行现场办事引导服务,实行网上预约办事、现场排队短信提醒;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行温情服务、文明服务,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相关材料齐备的前提下一次性办好审批服务事项,努力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八、严格管理“监督办”。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作用,及时提供热线知识库,相对固定州、县(市)政府联系人联系电话,适时共享道路交通、景区开放等紧急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严格执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引导企业和群众及时对政务服务事项作出评价,畅通企业和群众诉求渠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理并反馈企业和群众有关政务服务方面的咨询、投诉、意见、建议,落实投诉举报快速受理回复责任制,实现投诉举报受理率100%、回复率100%,企业群众满意率不低于85%。督促州本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政务服务大厅接入效能监察平台,加强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全程动态监管,对权力行使不当、服务不规范、办理不及时等行为,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