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23号)、《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2016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闽政办〔2016〕56 号)、《关于加快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和社区服务窗口整合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17号)等文件精神,莆田市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模式,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更好地推动莆田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莆田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我市信息惠民国家试点示范城市建设顶层设计规划,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新型社会治理和政府公共服务模式,进一步推动部门间政务服务相互衔接,协同配合,实现全市范围内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资源整合、流程再造、数据共享、业务联动、流程电子化,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提高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时间,充分整合全市现有政府服务资源,完成现有政务服务事项向网上全流程办理迁移,并在全市推广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三位一体”政务服务模式,着力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
(一)“一号”申请。建设以公民身份号码、社保卡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为标识的信息档案库,完善电子证照库,推动群众办事“一号”申请,避免重复提交办事材料、证明和证件现象。
(二)“一窗”受理。整合各级综合政务服务窗口,完善全市行政服务中心体系建设,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模式,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推动政务服务的就近办理、同城通办,有效解决群众办事“多头跑、重复跑、跨区域跑”问题。
(三)“一网”通办。全面梳理整合市级政务网上办事大厅、门户网站和各部门涉民服务网站等各类服务资源,建立面向企业、公众的政务服务统一入口,逐步实现“一网”通办、网上办结,提高政务服务的便捷性。
(四)推进政务服务全流程电子化。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能力,逐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网上支付等应用。
(五)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创新政务服务机制,制定“三个一”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政务服务流程和社会网格化管理,强化统一监督管理手段,促进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体系的长效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信息资源共享,实现群众办事“一号”申请
1.完善电子证照库
完善电子证照库建设,提供个人及企业各类信息的电子证照采集模板,建设电子证照标准体系,建立缺失电子证照反馈和补发机制,逐步建成“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实现基础证照信息的多元采集、互通共享、多方利用。(责任单位:市数字办,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以前)
市直业务部门应梳理并稽核本部门电子证照业务数据,完成本部门历史证照全部存量入库以及新审批证照实时入库,推进业务系统与市行政审批系统和电子证照库对接,做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责任单位:市直业务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完成时限:2016年10月底以前)
2.完善市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
进一步完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建筑物、宏观经济、电子证照、信用信息等基础和专题数据建设,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实现数据汇聚关联,确保网络畅通,建立信息安全保护体系,保障数据安全可控,将市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提升为全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的数据枢纽,为业务部门事项审批提供在线信息查询和验证,提高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互通和协同共享能力,支撑各部门办事过程中相关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责任单位:市数字办,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以前)
按照政务信息“应登尽登,应汇尽汇”和“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市直业务部门应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登记工作,梳理本部门在涉及群众办事或行政审批过程中沉淀的各类数据,负责将历史信息全部入库,并确保全量、准确、实时、统一汇聚到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上。人口和户籍信息可通过市共享交换平台与市公安局人口库对接方式进行核查验证。各部门应当对汇聚的数据进行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检查,确保数据质量,实时公示数据共享目录。(责任单位:市直业务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10月底以前)
3.建立市级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机制
市直业务部门应当依照履职需求,采用比对验证、检索查询、接口访问、批量复制或其他处理等方式共享政务信息。在实施并联审批时,各部门应当实时共享其他部门审批信息,凡是前一个环节已经提交的材料,下一环节不再要求提交。在群众申办业务过程中,凡能够通过共享交换平台进行在线查询验证的各类数据、证照、文件等,一律不再要求群众提交纸质证照和申报材料(包括身份证等各类复印件),减少信息重复采集和材料重复提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实现群众办事“一号申请”。(责任单位:市直业务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以前)
(二)改革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实现政务服务“一窗”受理
1.简化规范政务服务流程
统一规范市、县(区)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并对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统一梳理,全面实现我市政务服务程序标准化、流程统一化和服务透明化,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更加高效便民。(责任单位:市审改办、市直业务部门,完成实现:2016年12月底以前)
2.加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
创新服务方式,梳理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整合建立各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统一入口,加快完善并开通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综合受理、信息核验、网上审批、公示、查询、投诉、互动、问责等功能。(责任单位:市审改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数字办,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以前)
3.推动社区综合受理平台试点建设
在荔城区推广社区综合受理平台试点应用,关闭部门独立的受理窗口和独立网络,探索推动由各部门单一窗口向综合服务窗口整合,推行“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办理”的服务新模式。(责任单位:荔城区人民政府、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政局、市数字办、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残联、市住建局、市审改办,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以前)
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市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推广社区综合受理平台,建立健全效能评估和监督考核制度,实现基层政务服务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数字办、市审改办,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以前)
4.全面推进政务事项全流程电子化办理
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电子化办理流程,论证能够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办理的服务事项。推动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实名认证、同城通办、电子证照、网上支付等配套制度建设,建立“一网通办”的体制和机制保障,建立“受理精简、业务协同,全程在线、永久追溯”的电子化业务受理和管理流程规范。(责任单位:市数字办、市审改办、市机要局、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以前)
建设网上统一支付平台,并与省财政厅非税平台进行对接,实现网上缴费资金的自动清算与解缴入库,为公众提供一站式的网上业务办理、缴费与支付服务。(责任单位:市数字办、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以前)
5.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依托公共基础数据库、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社区综合受理平台以及行政审批系统等已有信息系统,构建莆田市统一政务服务总线,推动市民主页与审批系统、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责任单位:市数字办,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以前)
推进业务系统与市政务服务总线对接,对已论证成熟的政务服务全流程电子化事项或已经在省市级平台上实现的网上办理事项,市直业务部门总体负责业务系统对接,市数字办提供政务服务总线的技术支撑,实现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总线的数据交互和流程协同,逐步实现各级政务服务事项从受理、审批到办结的全流程电子化和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市直业务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以前)
完善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服务功能,整合构建综合服务窗口,逐步纳入统一管理、考核。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分级进驻,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配套设立实名认证、快递服务窗口,拓展自助服务、社区代办、邮政快递等创新服务渠道,促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和规范化运作,构建跨区域、跨层级的政务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以前)
6.建设社区网格化综合服务体系
积极推动社区基础网格和服务窗口的整合,以社区网格为基层最小服务单元,将政务服务纳入社区网格进行统一管理,逐步形成集社会治理和政务服务为一体的社区网格化综合管理与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城市政务服务总线能力,推动窗口业务系统和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与市级政务服务总线对接,实现各级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专用网格平台的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数字办、市综治办、各县(区)综治办,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以前)
(三)畅通政务服务渠道,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1.构建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
以公民身份号或社保卡号为标识,运用身份证、社保卡认证、手机绑定认证、银联认证、人脸识别、支付宝认证等多种方式,建立线上线下身份互认的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政府网站、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多渠道的一次认证、多点互联、无缝切换。(责任单位:市数字办、市审改办、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以前)
2.构建市民主页,实现便民、诉求“一张网”
建立莆田市民主页,同时推行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应用,统一群众办事和诉求渠道,整合教育、医疗卫生、救助、福利、婚姻、就业、社保、生育、住房、公积金、社会安全等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开展网上预约、网上申报、网上办理及移动客户端应用,支持个人证照网上推送和自主管理,实现群众办事“服务渠道多元、服务内核统一”。(责任单位:市数字办,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以前)
市直业务部门要全面梳理涉及民生的网上服务资源和移动客户端应用,实现与市民主页对接,市数字办提供技术支撑,与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门户网站共享互用,构建便民服务“一张网”。(责任单位:市直业务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以前)
3.以大数据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
有效整合政务服务过程中的群众行为数据、电子证照数据、事项审批数据、网格基础数据等资源,形成基于为群众服务的大数据资源体系。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跨领域、跨渠道的综合分析,洞察政务服务需求,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服务内容,开展主动和精准的推送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有效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助力构建服务型政府。(责任单位:市数字办,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数字办、市审改办、市法制办、市效能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和各市直业务部门为成员的莆田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制定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制定相关政策,组织、协调并解决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二)强化部门协调。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工作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推进合力,确保政策措施取得实效。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事项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同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配合,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市直业务部门要积极协同配合,推动业务系统与社区综合受理平台的对接工作,共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借鉴荔城区镇海街道先进经验和做法,探索“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社区政务服务工作新模式。
(三)促进资源共享。充分利用我市政务数据中心、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社区综合受理平台、政务服务总线、行政审批系统、大数据惠民服务平台、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等已有资源,推动平台资源整合和多方利用,避免分散建设、重复投资。加强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共享,发挥信息共享支撑多部门协同服务的作用,为简化优化群众办事流程奠定基础。
(四)加强监督考核。为确保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相关工作将纳入各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莆田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于年底组织对各部门相关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其结果将报送市效能办,对于未落实到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