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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互联网+监督”平台上线以来,湘西自治州结合农村贫困人口多的实际,一手抓平台推广,一手抓执纪问责,群众对平台的关注度、可信度不断提升。截至4月底,省平台微信公众号“三湘e监督”用户关注数已达18万人(不含州外用户)。

一、狠抓数据录入,夯实平台基础。出台《湘西自治州“互联网+监督”工作“十项要求”》,构建州、县市、乡镇、村四级数据采集网络,对数据录入人员责任、录入时限、录入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州财政一次性投入25万元为全州所有乡镇配备高拍仪,解决过去拍摄、上传村级财务发票缺少设备、图片不够清晰的问题,大大提高了录入效率。截至4月底,全州共计录入并公开各类民生资金支出表748.72万张,金额130.62亿元,为平台建设推广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二、拓展推广渠道,扩大关注人群。一是抓考核引导,层层压实责任。将“互联网+监督”工作纳入县市和州直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积极关注使用“三湘e监督”。二是抓重点人群,大力宣传推广。充分发挥驻村干部、扶贫队员、外出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引导作用,利用圩场、传统节日等时间节点,采取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展板等方式推广,不断扩大“三湘e监督”的影响力。据初步统计,仅外出务工人员就有15万余人关注使用。三是抓问题处置,推动自发关注。鼓励群众利用“互联网+监督”平台维护自身权益,优先处置群众关注度高的教育扶贫、医疗救助、低保等重点领域的投诉举报,让群众感到“互联网+监督”平台是一个接地气、有实效、可信任的平台,从而在老乡亲友间口口相传,自觉关注。

三、严肃执纪问责,增强监督实效。有效发挥平台监督作用,分类处置平台各类投诉举报192件,目前已办结146件,查实59件,责令整改28件,处理3人,涉及金额39.9万元。调查核实省纪委交办的294条贫困户疑似违规拥有车辆问题线索、1157条贫困户疑似违规拥有房产问题线索和死亡人员、企业法人等疑似违规领取民生资金的问题线索,已办结2300条,涉及资金233.7万元,立案查处23人,提醒约谈或诫勉谈话91人。通过严肃执纪问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州信访件呈逐月下降趋势,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涉及的乡镇、村数量明显减少。(湘西自治州“互联网+监督”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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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问题
  • zgh840712

    您好,请问一下!自己的表兄弟很小的时候为了读书,那户口签到我的户口下,如果我的商品房进行买卖、贷款抵押或父母的老房子继承的话,会有何影响!

    • 李四
      李四 2022-07-08

      首先,非亲属户口挂靠不产生直接法律问题,户主无需对挂靠人员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其次,户口挂靠涉及户籍管理及户籍制度问题,若非亲属关系而给予挂靠户口,如需要迁出去的时候,很难处理,也就是说,挂靠落户容易,出现要求迁走(如户口簿人数太多造成自己亲属需要落户而无法落户的),而挂靠人员拒绝配合迁走的,就比较麻烦了; 再次,如果发生拆迁,则对拆迁补偿也容易产生争议。 1、在户主要转让房屋时,有一定的影响(需要户内居住地成员都迁出户口后,新房东才能迁入户口); 2、当事人可以与挂靠方签定书面协议,载明在当事人要转让房屋时,其有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内迁出户口即可; 3、对当事人的房屋产权等,是没有影响的,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户口是可以挂靠的; 4、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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