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透明度,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7〕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放管服效”改革目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方式,努力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步伐,切实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和便捷性。
二、工作原则
(一)问题导向,创新突破。针对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时间长、盖章多、材料多、中介多、收费多”等问题,研究制定目标可达的解决方案,优化政务服务架构、完善建设机制、打通信息壁垒,促进部门业务融合。
(二)总体设计,规范先行。根据国家和省的顶层设计要求,按照全市一盘棋、因地制宜的工作思路,建立覆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流程各环节的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推动政务大厅信息化管理平台与网上服务大厅的融合,最终形成市县乡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三)统筹建设,分级使用。按照国省要求,积极对接、统筹建设基础性、公共性的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确保数据同源展示、系统无缝对接、应用统一发布,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集约发展。
(四)信息共享,安全可靠。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数据资源,发挥统一平台优势,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减少办事证明材料,简化政务服务流程环节。重视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提升技术能力,完善管理机制,全面保障平台运行和数据安全。
(五)优化服务,注重实效。以数据开放、技术创新为着力点,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实名认证注册,优化用户体验,增进互动交流,着力解决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加强政务服务水平的考核评估,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三、工作目标
参照山西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整合全市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和业务办理信息,构建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配置、互动交流、效能监察等功能于一体,省、市、县、乡标准统一,多级联动,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网上门户、实体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提供“一站式”、“一网式”政务服务。2017年底前,完成平台的基础和核心部分建设,基本实现市级平台与省级平台以及市级平台与市直各部门业务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2018年底前,完成拓展性应用系统开发并实现向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延伸。2019年底前,做好全市各类系统的迭代、更新和持续优化,全面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向网上迁移,基本完成国家和省提出的目标任务。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覆盖全市的市级统筹、部门协同、整体联动、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优化服务流程
1、梳理规范网上政务服务事项。建立网上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更新调整机制,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市、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17年底前,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将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审改办)、市质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政府信息中心,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优化网上政务服务流程。一是启动流程优化再造。按照内外有别、分级分事、系统集成的原则,对现行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中与“一号一窗一网”服务模式不相适应的规定进行修订,最大幅度地简化优化办事规则和流程,强化部门协作,推动政务服务向便捷化服务转变。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中明确事项受理和结果反馈方式,针对各事项逐项调整原有纸质材料受理反馈制度。三是建立网上监督管理和公众参与机制。积极与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形成实时的对政务服务事项从受理、审批到出件的全流程监督管理,促进网上政务服务规范运作,实现各类行政职权运行公开透明、可查询、可监督、可追溯。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