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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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184002003 |
实施编码 |
11440200006946550R30184002003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数量限制 |
无 |
实施主体 |
韶关市工商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自然人,事业法人及其他社团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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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7 ( 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 |
0 ( 工作日 ) |
结果名称 |
营业执照、核准设立登记通知书 |
结果样本 |
样本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审批服务形式 |
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业务系统 |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信息系统 |
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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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条件:
1)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2)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3)有公司住所。
4)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申请人应当先取得相关许可部门的批准文件,再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5)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6)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条件:
1)有公司住所。
2)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申请人应当先取得相关许可部门的批准文件,再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4)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5)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6)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一人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条件:
1)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有公司住所。
3)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申请人应当先取得相关许可部门的批准文件,再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4)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5)股东制定公司章程。
6)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收起
1、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写业务表单并提交电子材料,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登记机关对网上填报的申请文件、材料进行初审。
2、受理。申请文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通过初审,告知申请人到窗口或通过邮政快递提交纸质文件及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天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后当场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准予许可的,当场出具《核准设立登记通知书》及营业执照。不准予许可的,当场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准予登记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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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窗口申请。申请人直接到登记窗口提交行政许可申请。
2、受理。申请文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登记机关受理材料后当场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准予许可的,登记机关当场出具《核准设立登记通知书》及营业执照;不准予许可的,当场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准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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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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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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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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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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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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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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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
申请人 |
填报须知 |
样本 空表 |
中介办理 |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
申请人 |
填报须知 |
样本 空表 |
中介办理 |
公司章程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
申请人 |
填报须知 |
样本 |
中介办理 |
全体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
申请人 |
填报须知 |
样本 |
中介办理 |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
申请人 |
填报须知 |
样本 |
中介办理 |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
申请人 |
填报须知 |
样本 |
中介办理 |
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
申请人 |
填报须知 |
样本 空表 |
中介办理 |
名称证明材料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
申请人 |
填报须知 |
样本 |
中介办理 |
前置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
申请人 |
填报须知 |
中介办理 |
咨询电话:0751-8177213、0751-8297016
咨询窗口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芙蓉园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业园区分局窗口
咨询网址:http://www.sggs.gov.cn
政务微博:无
微信号:无
电子邮箱:2245985397@qq.com
信函地址:韶关市惠民南路32栋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韶关市浈江区韶南大道北98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业园区分局窗口
投诉电话:0751-8726203,0751-8177179
投诉窗口地址: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韶关市武江区百旺路百旺桥西侧韶关市安监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投诉网址:http://wz.sgmsw.cn
电子邮箱:sggsjdzyx@163.com
信函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32号市工商局 512026;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韶关市武江区百旺路百旺桥西侧韶关市安监局)512026
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办理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百旺路芙蓉园24栋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3-26号窗
办公电话:0751-817721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乘坐5路、17路、23路、35路、38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下车,往回走200米(见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指引牌)后左转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