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要求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通知》精神,为加快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试点工程,简化群众办事环节、提升政府行政效能、畅通政务服务渠道,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结合我市《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政〔2015〕47号)和《关于印发济源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2016〕59号),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决策部署,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互联网技术,促进“互联网+”与“政务服务”相结合,创新政府服务模式,以“公众体验和满意度提升”为核心促进政府加强主动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以公众共享信息和公共服务效果评价为依据,促进政府不断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主要目标
围绕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总体工作布局,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对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围绕“三个转变”的基本原则(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推动部门间政务服务相互衔接,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全面开展政务服务流程标准化、证照梳理、基础数据库和电子证照库建设以及相关政策标准体系建立等工作;推动建立统一综合服务窗口;加快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和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建设。到2016年,在市域范围内初步实现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到2017年,实现与全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和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体系的对接,初步实现与郑州、洛阳等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间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基本公共服务事项80%以上可在网上办理。
二、主要任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等10部委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对政务服务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制定了更加清晰的技术路线,要求通过两年左右时间,在试点单位实现“一号一窗一网”的目标。按照通知要求,全面梳理涉及群众办事的政务服务事项,建立业务标准体系和数据标准体系,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技术路线和功能目标,重点建设电子证照库、综合政务服务窗口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统一身份认证体系。
(一)建设以居民身份号码作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库,实现“一号”申请
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唯一标识,构建电子证照库,实现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证件数据、相关证明信息等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互认共享。在群众办事过程中,通过公民身份号码,直接查询所需的电子证照和相关信息,作为群众办事的依据,避免重复提交,实现以“一号”为标识,为居民“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的目标。
1、建立居民电子证照目录。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工作,全面梳理涉及群众办事的政务服务事项,逐项梳理基本流程和办事依据,简化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推行群众办事相关证件、证照、证明等电子化,形成居民个人电子证照目录。
2、建设电子证照库。按照分散集中相结合原则,以电子证照目录为基础,启动电子证照库建设,在城区、街道、社区统一应用,并逐步向农村延伸,实现基础证照信息的多元采集、互通共享、多方利用。推进制证系统、业务办理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联通,做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以电子证照库支撑各部门办事过程中相关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
3、建立跨区域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机制。为方便群众跨区域业务办理,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电子证照互认共享,逐步实现异地业务办理。
4、研究制定电子证照法规与相关标准。积极开展电子证照相关政策的研究和试点工作,为制定电子证照相关法规和政策提供实践依据。健全完善电子证照关键技术标准和跨地区互认共享标准,推动相关标准在我市及全省的实施应用。
牵头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住建委、市教育局、其他市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二)改革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建设统一的政务服务信息体系,实现“一窗”受理
前端整合构建综合政务服务窗口和统一的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后端建设完善统一的分层管理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推动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互通共享、校验核对,建立高效便民的新型“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网上网下一体化管理,实现“一窗口受理、一平台共享、一站式服务”。
1、建立政务服务事项优化管理机制。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对延伸到基层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统一规范,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构建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协同办理平台,支持产业集聚(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联动,实现对各类跨职能、跨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协同互动、集成共享、一表式流程跟踪和动态监控、催办、督查等。
2、升级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整合构建综合服务窗口。加快市民之家综合服务机构功能升级,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分级进驻,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实现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推广多规合一、多图联审、多评合一、联合评价的经验做法,在市直各部门审批领域的全方位覆盖和建设项目审批的全流程再造。
3、整合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信息系统。统一管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借助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和业务信息库的联通,逐步推进各级共享交换平台对接,支撑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互通和协同共享。
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信息系统,整合我市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完成与各政府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实现相关审批数据、结果同步推送和业务协同办理。推进与电子监察系统对接,确保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办理的流程、结果信息即时可查可用,做到办事过程公开,方便群众监督。
4、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围绕便民服务,通过综合政务服务窗口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对各级政务服务事项从受理、审批到出件的全流程监督管理,促进政务服务规范运作。拓展自助服务、社区代办、邮政快递等服务渠道,构建跨区域、跨层级、网上网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体系。
牵头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三)建设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畅通政务服务方式渠道,实现“一网”通办
以建设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为抓手,逐步构建多渠道多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便民服务“一张网”,实现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多点互联、“一网”通办。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手段,做好政务服务个性化精准推送,为公众提供多渠道、无差别、全业务、全过程的便捷服务。
1、构建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结合实名制,探索运用生物特征及网络身份识别等技术,联通整合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政府网站、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不同渠道的用户认证,形成基于公民身份号码的线上线下互认的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群众办事多渠道的一次认证、多点互联、无缝切换。
2、构建便民服务“一张网”。梳理整合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服务、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社会工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公共安全等民生服务领域的网上服务资源,借助统一身份认证体系,联通各个网上办事渠道,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便民服务“一张网”。 结合不同接入渠道和受众特点,优化服务界面,提升服务渠道的便捷性和办事效率。
3、以大数据创新网络服务模式。有效整合“一张网”中的群众行为数据、电子证照库、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库等资源,形成为群众服务的大数据资源体系。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跨领域、跨渠道的综合分析,了解政务服务需求,不断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服务内容,做好个性化精准推送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有效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牵头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四)建设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基础信息库,推进政务服务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应用
1、人口基础信息库。以公安户籍信息为基础,融合组织人事、人口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的相关信息,建设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的全市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为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牵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住建委、市教育局、其他市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2、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以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等部门业务数据为基础,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唯一标识的法人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对法人单位基础信息的标准化管理和应用。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配合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其他市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3、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以遥感影像、数字线划图等为主要内容,统一底图和比例尺,建设全市空间地理基础信息数据库。
牵头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4、社会信用基础信息库。整合质监、工商、公安、国税、地税、金融等部门资源,对企业注册、税务登记、行业资质许可、广告、商标、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纳税、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管理,构建企业和个人信用系统,实现信用联动监管和公共信用服务。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银监办、其他市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三、实施步骤
按照“两年两步走”的思路,统筹设计、稳步推进。通过两年左右时间,实现如下工作目标:
2016年,开展证照梳理、电子证照库建设及相关标准体系建立等工作,研究形成与现有系统衔接过渡机制;基本建成电子证照库,完成与制证系统和业务系统的对接,实现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同步签发;建成统一的综合政务服务窗口、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完成自有政务服务流程的梳理、简化和标准化,形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建成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政务服务多渠道的统一认证,基本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加快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基础信息库建设,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保证“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的覆盖,推进政务服务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构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2017年,实现与全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和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体系的对接。基于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初步实现与试点城市间政务服务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基本公共服务事80%以上可在网上办理。利用汇集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开展相关大数据的挖掘、分析及应用。
四、保障措施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工作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切实有效地做好工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统筹协调,有效整合资源,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推进
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统筹协调,探索建立高效协同推进机制,会同发改委、工信委等有关部门做好政务服务信息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快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等配套体系,统筹相关部门完善基础数据库建设。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委、卫计委等部门要加强对业务管理模式创新、业务流程优化、强化社区应用等方面研究,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二)做好资金保障
市财政部门要做好项目建设和项目运维等必要经费的资金保障,同时,争取国家、省有关部门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工作的资金支持。要落实信息化项目政府招标采购和工程监理制度,实施全程化管理,发挥政府投资的最大效益。
(三)严格督查考核
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准确理解国家要求,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将具体工作进行落实分解,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我检查,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各项任务。市发改委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国家考核评价的目标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好跟踪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