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2018年南京公司注册,对注册地址有什么要求?
一、公司的注册地址即经营场所的地址应当具体、真实,一般是产权房或是租赁合同在一年以上的公司地址,需要以下方式证明: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土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5、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新建房屋,则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6、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新购买房屋,则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商品房预售证复印件; 7、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公管房,则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有关产权证明。 二、以底层房屋和二楼以上住宅(含二楼)作为经营场地的,则另应提交规划部门的审批意见,以下特殊情况作特殊处理: 1、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已办理住改非手续,或产权属部队的房屋,已经部队相关部门批准作为经营用房,如属二楼以上住宅,则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批;如属一楼房屋,均需去规划部门审批,工商部门凭规划部门同意意见或不属破墙开店意见,办理登记注册; 2、房管部门已颁发《房屋租赁许可证》,或国土资源部门已颁发《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的,不论房屋性质,也不论房屋层次,均不再去规划部门审批; 3、原有厂房内再办工业企业,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批; 4、宾馆主楼一楼作为经营用房,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批,但其裙房仍需报批。 三、若房屋的产权证明;标示的地址、所有权人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则应提交下列之一的证明文件: 1、前述产权证明;的地名若与实际地名不符,则应提供地名办的证明(地名办的证明在注明新地名的同时必须注明原地名); 2、签订房屋租赁(使用)协议、出具房屋无偿使用证明的,房屋所有权人若与前述房屋产权证明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不一致时,则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改变姓名或名称的证明; 3、若实际地址不变,只更换门牌号码的,只需提供地名办的证明; 4、如实际经营地址尚未确定门牌号码的,由申请人提供场所具体位置的描述。 选定公司注册地址应注意以下事项: 1、公司注册地址的房屋可以是租赁的,也可以是自有的,但必须要有产权证明,产权证明包括: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村委会证明、土地使用证、拆迁安置协议等。无论是您租赁或自有的房屋在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时,工商部门必须要求提供该房屋的产权证明。所以您若是租赁的办公场所,必须要房东提供产权证明; 2、公司注册地址房屋产权属于企事业单位的房屋,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所以在选择公司注册地址的时候所租赁的房屋尽可能是个人的,这样注册登记时的手续相对简单; 3、公司注册地址的房屋产权性质可以是商住、商业、办公、写字楼等。 4、新政策规定同一个地址是可以注册多家公司的; 5、公司成立后公司注册地址若是变更,尤其是跨区变更时的税务变更手续十分麻烦,所以尽可能确定好公司注册地址的稳定性; 6、北京各个区域的税赋都是一样的,该交的税赋都必须缴纳,所以如果您因为这一点去选择公司注册地址的话大可不必; 7、无特殊规定工商局一般不去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场地勘察,但是在公司成立后税务局一般都会去场地勘察。 当然以上只是针对公司注册地址要求级注意事项作出的解答。当然,当老板注册公司远远没有这么简单,接下来还有注册公司流程、费用、手续等问题需要你解决,如果大家想要进一步了解,可以在下方留言说明你要办理的业务,如果你担心安全和真实性问题,可以直接来我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想清楚后再做决定。 俗话说“人生岂能尽如意,但求无愧于心”,我们每个人都渴望成功,只是你有没有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发挥自己最大的潜能去拼搏奋斗,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在奋斗的年龄选择安逸,那样你这辈子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