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组织、指导、协调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管理工作。拟订市公共数据管理和电子政务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对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支撑改革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任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深度融合、政府数字化转型。
(三)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指导区、县(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四)组织协调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应用、共享、开放。负责编制公共数据资源补充目录和开放补充目录,制定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推进落实各级各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
(五)统筹推进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统筹协调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电子政务云平台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电子政务建设。
(六)负责自建系统、公共应用基础支撑平台和归集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安全规划、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区、县(市)政府和市级部门公共数据、电子政务安全管理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和运用大数据,为政府决策、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捷服务。承担市智慧城市建设相关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绍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综合协调处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宣传、督查考核、对外交流合作、业务培训、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指导各区、县(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联系方式: 0575-85126956机构负责人: 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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