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建立健全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基本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并设施园区相关生态环境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园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协调、处理工作。
(三)负责园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四)负责园区减排工作。
(五)负责园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六)负责园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七)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园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园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十)负责园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园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