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银河税务分局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管理;承担相关纳税(费)人的日常服务事项及风险应对工作。
管辖范围:负责银河办事处、龙王办事处、明港办事处、八千办事处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管理;承担相关纳税(费)人的日常服务事项及风险应对工作。
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长安路办公区(原郑州航空港区国税分局)
电话:0371-56923126
邮编:450019
(备注: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