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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6-04-07

负责人:黄伟

官网:https://www.jxslx.gov.cn/jxslx/c100066/pc/list.html?gkfwjg=%E4%B8%8A%E6%A0%97%E5%8E%BF%E5%B8%82%E5%9C%BA%E7%9B%91%E7%9D%A3%E7%AE%A1%E7%90%86%E5%B1%8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可能调整为15:00-18:00,以当地政府公告为准)

办公地址: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平安北路63号;

联系电话:0799-3868359

数据来源:https://www.jxsl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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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信息

第一条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栗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栗办字〔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第三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的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市场监 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并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 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指导基层分局市场监管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辖区内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负责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县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 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国际合作和参与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与检验检测工作。落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协调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知识产权工作。拟订全县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加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并监督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体系。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十五)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  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研制、生产、流 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管理, 配合开展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按权限负责医疗器械备案、药品零售许可。

(十六)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 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 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 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 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  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 一公开” 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 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创业创新提供便捷查询咨询等服务,实 现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开放,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 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 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 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 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 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 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 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 )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 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 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 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 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 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委员 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负责拟定全县药品 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5. 与海关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1)两部门要建立机制, 避免对各类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食品、化妆品进行重复检验、重 复收费、重复处罚,减轻企业负担(2)海关部门负责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口的食品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县造成影 响,或者在进口食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海关部门应该 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该及时采取相应措施(3)两部门要建立进口产品缺陷信息通报和协作机制。海关部门在口岸检验监管中发现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进口产品,依法实施技术处理、退运、销毁,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全县缺陷产品召回工作,通过消费者报告、事故调查、伤害检测等获知产品存在缺陷的,依法实施召回措施;对拒不履行召回义务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关部门通报,由海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入口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入口
一、公示依据 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系统功能简介 本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
江西省电子税务局办税入口
江西省电子税务局办税入口
尊敬的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要求,江西省电子税务局域名将变更为etax.jiangxi.chinatax.gov.cn,原域名www.etax-jx.gov.cn将于近期停止对外使用,请纳税人提...。。。
江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平台登录入口
江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平台登录入口
必须在国家各区市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和赣江新区管委会作为推荐单位,须在“江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平台”上,对属地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省高企认定办只接收经初审通过的企业申...。。。
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入口
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入口
互联网环境下,使用浏览器打开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中分为以下几个模块:“一网通办”服务专区、“赣服通”企业开办、“赣企开办e窗通”app、业务导航、办理进度、查询服务、...。。。
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0799-6777976 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0799-12315(工商、食品药品监管、产品质量监管、物价监督、知识产权保护) 登记咨询:0799-6881926 机关纪委:6393018

办公地址:萍乡市文昌路18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萍乡市安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萍乡市安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0799-6661399

办公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安源大厦9楼、11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冬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萍乡市湘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萍乡市湘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0799-3435386

办公地址: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峡山口东路5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13:30-17:30

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4月07日

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股。承担“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审核相关工作。组织协 调涉及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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