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发布时间:2025-10-02
官网:https://zwfw.guizhou.gov.cn/jdANDcPage.do?ShortCode=522732&oorgCode=522732sddh&bmcode=522732sddh&areacode=5227320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大河镇红光村 邮政编码:558101
联系电话:0854-3811006
---如果你发现该内容不正确或者不全面,你可以动手改正它, 点击【我要纠错】补充要修改的内容。如果发现95商服网没有收录你关心的内容,你可以发布新内容,通过审核后即可推送给大家。
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黔南州及所辖县(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黔南州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方案〉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共三都水族自治县大河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河镇党委)、三都水族自治县大河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大河镇政府),为正科级。
第三条大河镇党委、大河镇政府主要职责是:
(一)大河镇党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镇党委承担辖区内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建设等任务。
1.履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及本级党代会(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须由镇党委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党委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府、镇人大、集体经济组织和人民武装、共青团、妇联等。支持和保证镇政府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支持和保证经济组织依法经营,支持群众组织按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协调各组织之间的关系。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管理派驻镇机构的干部。
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7.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大河镇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大河镇政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本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2.向镇党委、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抓好基层政权建设。
3.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4.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等工作。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种资金,为农村的发展和稳定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资源,为辖区群众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医疗卫生、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着力改善民生。
7.探索当前发展农村经济的有效形式,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尊重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措施。
8.承担安全生产、土地承包、农民负担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四条大河镇党政机关内设6个办事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办公电话:0854-3811006。主要承担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绩效考评、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负责人大、政协联络、纪检监察、人武部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办公电话:0854-3811758。主要承担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及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机构编制、人事、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调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办公电话:0854-3811006。主要承担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制定经济发展规划;负责招商引资、工业和信息化、电力、商务、统计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保、征地拆迁、集镇改造、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城镇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负责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统筹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办公电话:0854-3811160。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社会救助、教育、科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残疾人事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电话:0854-3811006。主要承担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地质灾害等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自然灾害事故灾情核查、救灾物资发放,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协助、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灾后救助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六)综治和平安建设办公室(综治中心)。办公电话:0854-3811109。主要承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基层平安创建,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公共安全、矛盾纠纷调处、见义勇为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不占机构限额)。统筹辖区内相关执法职责,协调相关站所执法职责,配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机构开展执法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办公电话:0854-3811006。
镇人大、纪委(监察办公室)、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其办事机构采取加挂牌子的形式设置。办公电话:0854-3811006。
县级部门设在镇的工作机构,按有关政策规定设置。
第五条大河镇行政编制68名。党政领导班子职数设13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镇长1名,人大主席1名,专职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政法委员1名,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政协工作联络员)1名,副镇长4名,人民武装部部长(兼任副镇长)1名。
党政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他内设机构分别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共15名。
纪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妇联主席、计生协会会长等按内设机构领导职级配备。
第六条大河镇党委、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和县级部门设在大河镇的工作机构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三都水族自治县大河镇人民政府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等工作;
2300人浏览过
9640人浏览过
467人浏览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