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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水利厅

黑龙江省水利厅(网上办事大厅)

🕐 发布时间:2024-06-14 近期 👁 3271 次浏览
黑龙江省水利厅是全国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和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统筹。

    (二)负责提出中央和省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审查省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投资项目,提出中央和省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实施和监管。

    (三)指导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负责节约用水,用水总量控制与管理制度。

    (四)组织实施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

    (五)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河道采砂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六)指导全省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保护以及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湖水系连通。

    (七)负责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市(地)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重大水利工程验收。

    (九)负责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十)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区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节水灌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十二)负责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和省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编制洪涝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编制水情旱情监测预警、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工程防御调度方案及应急抢险技术方案等。

    (十四)负责水利科技、外事、水利行业质量监督、技术标准制定。

    (十五)负责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信息

  • 地区:黑龙江 · 全国
  • 分类:政府机构 · 水利局
  •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0451-82622902
  •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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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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