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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机构信息
地区: 霞浦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标签: 霞浦县,市监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电话: 0593-8513331,值班电话:0593-8059712,传 真:0593-8831512 ,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局窗口电话:0593-8893592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太康路99号   邮政编码:355100
数据来源: http://www.xiapu.gov.cn/
详细介绍

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霞浦县知识产权局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拟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品牌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开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以及有关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推进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依委托负责反垄断执法调查具体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开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依法对全县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配合开展调查。指导我县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同城快送行业监管职责。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规划。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服务与应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霞浦县质量奖日常管理工作。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风险防范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拟订食品安全工作规划、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依法公布较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十二)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监督管理;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处置工作;参与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参与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拟定和修订县级地方标准,依法承担县级地方标准的统一立项、编号、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制定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承担我县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落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计划措施,指导协调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活动。

   (十六)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

   (十七)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等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等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十八)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简介

   林生喜(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市场监管局全面工作。

   温进勇(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财务装备股、人事教育股(含党办、党廉办)、精神文明、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办、综治办(平安办、扫黑办)、机关效能、创城办;陈华、缪雅健、谢秀椿协助工作;联系水门所。

   郑成康(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策法规股、信用监管股、网络交易监管股、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股、商标广告监管股、知识产权管理股、工会、个私协会、深化改革、营商环境;卢建华、梁爱明、张鸿协助工作;联系松城所、松港所。

   陈 群(党组成员、副局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分管综合执法大队工作(含物价监督、盐业监督);分管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公平交易监管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平台、12345平台)、信访办、消委会;邹蔚、王庆标、颜厥炎协助工作;联系长春所、下浒所、北壁所。

   林景峰(党组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质量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与标准化股、质量计量检测所、水产品检验中心、质量强县办;陈华、李成斌协助工作;联系牙城所、三沙所、崇儒所。

   吴志蛟(党组成员):分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股、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股、食安办;王智盛协助工作;联系溪南所、盐田所、沙江所。

   徐世波(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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