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2、参与研究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负责房地产开发综合计划及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经济定额。制定全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投资评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制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
4、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5、负责全县城市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燃气、热力、城市基础设施、城市污水处理等工作。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6、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和大型固定性广告的定点、设计和建设行业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建筑市场。
7、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8、负责全县村镇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建设的综合开发和城镇建设的社会化服务工作。
9、负责全县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市政建设、项目建设的审查报批;负责开发企业、开发项目审查报批、监督工作。
10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工程建设与管理、防空预算、宣传教育等工作。组建并指导县防空防灾专业队伍和群众防空队伍建设和训练工作;协调、监督、保障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参与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规划、方案拟订,担负构建指挥平台、整合相关信息资源、组织疏散安置等相关服务和保障任务。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法规股)
1、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机关工作,协助机关各股室的工作关系;
2、制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
3、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
4、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信访、信息、安全、保密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5、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
6、组织实施职务评聘、推荐、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工作;
7、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局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9、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宣传教育工作;
10、管理和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专项资金、各项财政拨款、预决算、基本建设、业务经费及财务工作;
11、负责编报建设系统会计报表;
12、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
13、负责编制、统计全系统的各项经济指标,按期汇总各项经济计划执行情况。
14、承担本部门所有县本级和转报上级机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
15、执行行政审批政策,研究制定行政审批业务流程,规范行政审批实施程序;
16、负责在中心窗口的基础工作,按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要求建立健全窗口规章制度;
17、负责与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咨询、协调、督查工作;
18、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19、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20、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城市市政建设股
1、研究制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中长期规划;
2、指导全县燃气、城市道路(包括路面、人行道、雨水管道)、城市防洪排涝工作;
3、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4、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5、指导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作;
6、指导和推进城镇住宅建设。
(三)村镇股
1、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
2、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3、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
4、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5、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县重点镇、中心村的建设;
6、参与村镇建设用地管理工作。
(四)综合股
1、负责市政建设、项目建设的审查报批;
2、负责开发企业、开发项目审查报批、监督工作。
三、办公地点和办公时间
办公地点:和县历阳镇龙潭北路延伸段和县住建局(天门大酒店南侧) 邮编238200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四、联系方式
电话:0555-5312523
传真:0555-5327992
邮箱:zjj5312523@163.com
网址:https://www.hx.gov.cn/xxgk/opennessContent/?branch_id=57a3df762c262ea9a00aad68&type=bumen
五、领导班子成员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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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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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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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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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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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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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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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广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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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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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7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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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宏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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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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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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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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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建筑服务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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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3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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