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信访局职能信息
(一)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建议。
(二)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有关交办、指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各乡镇和县级部门交办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三)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协调、检查各乡镇和县级部门的信访和群众工作。
(四)指导全县信访业务工作;总结推广单位、各部门信访和群众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了解并掌握信访和群众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工作部门信息系统建设。
(六)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七)受理群众对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