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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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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4-05-05 👁 1403 次浏览
东辽县公安局是辽源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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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设立登记 3个工作日
🍽️ 食品经营许可 5个工作日
🔧 特种设备登记 即时办结
💊 药品经营许可 7个工作日
机构概况
官方政策
领导信息
官方图集
办事咨询
机构属性
主要职能
  •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公安部、省公安厅、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部署以及指导、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状况,为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向的重要信息并制定对策。

    (3)组织、指导全县公安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治安事故和骚乱等。

    (4)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等行为。

    (5)依法管理出入境、旅行的有关工作。

    (6)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7)依法指导、监督、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并处理交通肇事事故。

    (8)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指导、监督看守所和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0)组织实施对来我县的党和国家、省、市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安全保卫和警卫工作。

    (11)保障全县公安机关装备、服装配备和警务经费的保障标准。

    (12)按管理权限,协管县消防、武警中队的建设工作。

    (13)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的方针、计划与措施,并检查监督落实情况;同时按规定的权限管理干部。

    (14)制定全县公安机关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督察工作。按管理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和督办公安队伍中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件。

    (15)指导、协调我县范围内的交通、林业、工商等部门的公安业务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

    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法制控申室,治安大队,国保大队,网安大队,刑警大队,经侦大队,特警大队,出入境大队,交通管理大队


    负 责 人:隋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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