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区: | 观山湖区 |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标签: | 观山湖区,退役军人局 |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9:00-17:00 |
| 电话: | 0851-84392050 |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 区政务大厅斜对面 观山湖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通讯地址) 邮 编:550081 |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市级移交符合在观山湖区安置的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和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组织协调落实移交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的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服务保障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推荐全国、全省、全市及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六、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七、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省、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 责 人:王天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