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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24
负责人:王九伟
官网:http://www.hbzwfw.gov.cn/hbzw/foursxcx/itemList/bm_index.do?webId=143&deptid=130826029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7:30 (6-8月下午 14:30-17:30 )
办公地址: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东街16号
联系电话:0314-808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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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县城建成区的城市规划、城市市政设施、城市容貌、城市环境卫生、城市公共事业、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置、集贸市场等监察管理工作。
(三)在县城建成区内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城区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可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四)对县城建成区环境卫生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目标考核;指导县城建成区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抓好县城建成区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控工作;负责县城建成区内县本级财政投资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公厕、垃圾转运站、生活和建筑垃圾处理场等)的规划申报、组织实施、资产监管和处置核准。负责全县环卫系统的指导工作。
(五)负责城市照明及户外夜景照明管理工作。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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