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北海市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北海市“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领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负责代拟涉及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
(二)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储备,指导本系统企业经营活动。
(三)参与研究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参与规划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并组织实施,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负责推动各级供销社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产品市场建设,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四)负责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动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双线运行”机制,增强服务“三农”综合实力。
(五)负责对市本级社属企业及县级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和教育培训,负责成员社的综合业绩考核工作,指导成员社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
(六)协调推动各级供销合作社打造“互联网+”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新型经营业态,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七)收集、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八)履行本级社属资产和所属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承担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加强社有出资企业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九)负责管理市本级的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或组织团体,并提供相关服务。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北海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理事会办公室)主要职能:协助理事会领导处理理事会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报告、文件及机关管理制度的起草;负责机关内部协调和对外联络、宣传;负责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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