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工作;负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管理科、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人事教育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