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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机构信息
地区: 贵溪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标签: 贵溪市,市监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电话: 0701-7187988 ​
地址: 江西省贵溪市冶金大道15号中部地区铜交易中心
数据来源: http://www.guixi.gov.cn/
详细介绍

贵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知识产权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登记注册与信用监督管理股、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与标准化股、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保护协调与运用促进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人事财务股等,并管理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局、市检验检测中心等下属单位。


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鹰潭市市县两级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88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溪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办字〔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指导和监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进行查处和指导,查处督办辖区内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指导开展反走私相关执法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负责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的实施。统筹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林(垦殖、园艺)场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统筹推进全市标准化建设。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制定工作。组织标准的宣传、实施和监督工作,依法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合格评定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并负责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药品(含疫苗、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对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检查和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开展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推动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交流合作。负责对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

(十七)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疒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林新长(贵溪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王刚(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办公室、财务审计、发改、平安建设、信访、扫黑除恶、网络安全、国家安全、机构编制、组织、劳动人事、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档案、保密、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等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财务审计股、执法稽查局。
金卫华(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消协、网络交易监督管理、12315投诉举报受理及相关信息上报等工作。
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网络交易监管股、塘湾分局。
陈国跃(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负责食品安全协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监督管理、食品评审、食品统计工作,创建、爱国卫生、卫健、教育、农产品等工作。
分管食品协调股、食品流通监管股、食品评审中心、信江分局。
程鹏(二级主任科员):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法制监督、法治政府建设、案件信息统计工作。
分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法规股、周坊分局。
裴志平(局武装部长、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局武装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安全生产、应急、消防、退役军人、拥军优属等工作。
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局武装部、经开区分局。
罗东(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商标广告与知识产权、认证认可监管与质量发展、质量强市、数字经济、科技、科协等工作。
分管商标广告(知识产权)股、认证认可监管与质量发展股、志光分局。
付鹏飞(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负责机关党务、党建、党风廉政、机关纪委、纪检监察、意识形态、宣传、统战、社会工作、“小个专”党建、外卖配送行业党建、工会、共青团、老干部、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分管天禄分局。
黄新森(二级主任科员):负责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监督管理、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工作。
分管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股、打击传销专班。
张家兴(党组成员、雄石分局局长):主持雄石分局全面工作。
刘建国(党组成员、滨江分局局长):主持滨江分局全面工作。
周国坤(三级主任科员):负责产(商)品监管、烟花爆竹、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政、社会救助、生态环保等工作。
分管产(商)品监管股。
李智琴(三级主任科员):负责计量与标准化、市检验检测中心、社区建设、妇联等工作。
分管计量与标准化股、市检验检测中心。
潘微(四级主任科员):负责信用监督管理、政务服务与注册、招商引资(含楼宇、总部经济)、营商环境、统计、商务、“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
分管信用监管股、。
黄福清(维稳信息督查员):协助王刚分管扫黑除恶、平安建设、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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