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区: | 秀山县 |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 工作时间: | 夏季:上午08:0-12: 00,下午2:00- 17:30; 冬季:上午09:00-12: 00, 下午1:00 -17:00; |
| 电话: | 023-76869034 |
| 地址: |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乌杨街道北段黄杨大道182号; 邮政编码:409900 |
秀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大厅位于乌杨街道黄杨大道北段182号(县工业园区内);新大厅占地20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5280平方米;目前,中心进驻县级部门(单位)28个;入驻工作人员136人;入驻事项896项(其中行政审批621项、公共服务275项)涵盖税务、医疗、卫生、社保、医保、市政、交通、民政、农业、规划建设、商事登记、不动产等20余个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政务服务业务。
按照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新大厅还配置了信息发布屏、综合查询机、排队叫号机、窗口效能评价器等智能化办公设备群众可以通过这些智能化设备实现排队叫号、事项办理进度和服务指南查询以及对窗口服务满意度评价等。
根据秀山委编委〔2019〕70号文件《关于印发县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我单位由县行政服务中心更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为县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职能职责。主要职责:
1、负责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智能化、便民化建设。
2、对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办理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3、负责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和奖惩。
4、负责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业务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为联办单位落实联审机制提供平台服务。
5、负责受理、交办、督办和处理服务对象对中心政务服务窗口的投诉、申请和建议。
6、负责对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工作指导培训。
7、负责对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体系的工作指导,对基层无力解决的事项进行受理、交办、督办和反馈。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秀山县政务服务中心设四个工作机构:
1、综合科。负责处理中心日常事务,联系协调内外事务活动及公务接待;负责中心公文处理、信息调研、宣传、精神文明、党建、卫生健康、节能降耗等工作;承担中心公文处理,负责文印、收发、机要、保密、归档以及日常会务等工作;承担中心的年度目标考核、财务管理、采购、财产登记和财物保管等工作;负责中心的后勤保障、车辆管理、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业务指导科。承接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举措,负责指导、协调、督促进驻窗口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职权事项办理工作,制订完善全县政务服务标准体系,组织开展有关业务培训;负责中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按服务需求适时调整实体大厅窗口设置,开展企业开办综合受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和其他重点项目审批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负责对中心办公自动化设备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维护和管理,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在线办理;负责收集、整理窗口报送的相关数据资料统计、归档工作,及时掌握窗口业务及运行情况;负责政务中心智能化便民化建设、“互联网+政务”以及对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窗口管理科。负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和完善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督促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负责对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纪律和规范化服务进行检查督促;负责对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及奖惩工作;负责受理和服务对象的投诉、申请和建议;负责中心安全保卫、舆情管控和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群工信息科。负责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体系的工作指导;负责对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项目管理、运行工作的指导;负责对基层无力解决的事项进行受理、交办、督办和反馈,对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中心、相关职能部门群众工作信息系统管理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单位构成。无下级预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