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我县相关工作机制、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
机构信息
地区: 宝清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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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69-6197809
地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新华路51号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我县相关工作机制、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申报拟列入市级以上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3、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5、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实施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退役军人优抚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6、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服务工作。

8、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9、负责市级安排的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部队完成退役军人其他相关工作。

二、领导班子及成员

职  务

姓  名

工作分工

办公电话

局长

李延山

主持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

0469-6197801

副局长

黄显峰

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局业务工作

0469-6197802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王京一

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0469-6197825

珍宝岛革命烈士陵园管护中心主任

屠华锋

负责珍宝岛革命烈士陵园管护中心全面工作

0469-619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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