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 办事大厅 > 企业办事 |
| 所属行业: | 工商 |
| 地区: | 山东 |
访问山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 ,或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sdaic.gov.cn,点击 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账号登录,选择注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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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商老账号继续使用。
访问山东省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http://218.57.139.23:10010/psout/), 即可完成工商执照办理、公章刻制、银行预约开户、申请涉税办理、社保登记一站式申请。
①一个账号即可以实现全省各级工商登记机关的登记业务申请。
②账号注册实行实名制,一个身份证件只能注册和拥有一个账号。通过选择和切换地市,申请人(可以是授权代理人)即可以向相关业务部门发起申请。
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点击 名称自主申报 模块,进行名称自主申报。
①名称自主申报由申请人根据名称四段式要求填写拟申报的名称,计算机智能分析引擎即时查询比对并给出申报结果。
②名称申报成功,保留一个月有效期供申请人办理登记业务,保留期内可申请一次延期。
申报成功的名称请打印名称使用承诺书和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可点击 发起设立继续登记申请。
③根据页面引导填写登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相关登记文书,多证合一申报材料及外资公司商务备案等信息可根据需要一并填写。全部登记信息填写完毕后选择 申报方式。
④申报方式分两种,即 全程电子化登记入口 和 窗口登记入口。选择全程电子化登记入口,登记材料通过指导后需要进行“电子签名”并网上提交登记申请,所有登记材料以电子档案方式留存。(目前全程电子化登记入口适合自然人股东、个体户等签名人员较少的情形)。
⑤选择窗口登记入口,登记材料通过指导后需要下载打印登记材料,手写签名,然后将签名后的纸质登记材料提交到工商登记窗口。流程图如下:
⑥填报“”一窗通“申办其他部门信息
注:一窗通 部门信息包括申请公章刻制、预约银行开户、申请涉税办理及社保登记4项内容。相关申请信息在工商登记核准后一并推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并行完成相关业务办理。
⑦登记申请材料全部填写(上传)完毕,选择好申报方式后,点 提交 按钮,提交到登记机关进行材料指导。
备注:
① 通过自主申报的名称可以在页面右上角 我的申报 进行查询。
② 已申报成功但未发起设立的名称可以删除重新申报,已发起设立登记的名称不能删除。(如想删除名称必须先删除设立登记申请)。
③ 选择名称信息发起业务
④ 变更登记、备案登记、注销登记可点击对应按钮,根据网页提示进行操作。
⑤ 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伙企业等参照此流程申报。
① 登记业务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进行材料指导。对于存在问题,但可以进行修改补正的,退回修改。对于不符合登记条件,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驳回。
② 无论“退回”还是“驳回”,工商业务人员都会给出意见供申请人查看。
③ 对于退回 的登记申请,申请人可以在 材料提交 栏目查看,可以修改补正后后再次提交。
④ 对于驳回 的登记申请,办理流程终结,申请人可以在 提交申请 栏目查看。
⑤ 选择全程电子化办理,材料指导通过的,申请人可以在 材料签名 栏目查看,选择窗口办理,材料指导通过的,申请人可以在 提交申请 栏目查看。
对于选择窗口办理的,材料指导完成后,下载打印登记材料,进行手写签名(盖章),提交到登记窗口。
对于选择全程电子化办理的,需要进行电子签名。
① 在 材料签名 栏目,找到要办理的登记业务,选择 继续办理。
② 点击生成签名文档,pdf格式签名文档生成后可以进行查看。查看无误后点击 发起签名。
再次确认签名人员列表是否正确,可根据实际需要 增加 签名人员。
签名人员确定后可以选择签名方式:手机设备签名(全程电子化手机APP)或者银行设备签名(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网银U盾或中国工商银行eID卡)。
③ 手机APP签名流程:
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等所有需要进行电子签名人员通过手机下载山东工商全程电子化登记APP。
实名注册手机APP账号,注册的身份证信息必须跟电子签名人员的身份证信息一致。
登录APP进行人脸识别和身份认证。


身份认证通过后,设置PIN码(个人身份识别密码,签名时输入,需牢记,如忘记PIN码,所有认证信息作废,无法进行电子签名)并下载数字证书。
在用户中心-数字证书管理中 设置手写签章。

申请人点击登记申请页面上的 发起签名 按钮并选择手机设备签名后,待签名文档会自动发送到股东、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等相关人员的手机APP上,签名人查看无误后,签名人点击待签名文件,查看无误后,按照提示操作签名即可。


申请人刷新登记申请页面会看到 已签名 字样,待所有签名人都完成电子签名后,提交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核准。(提交之前可以自主选择银行,申领电子营业执照联名卡)
④银行设备签名流程:
银行U盾签名流程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等所有需要进行电子签名的人员都必须拥有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其中任意一家银行的网银U盾。
安装好网银U盾的驱动程序,确保浏览器信任所访问的山东工商(市场监督管理)网上登记站点,确保浏览器可以加载ActiveX控件。
插入银行U盾并登陆。
输入U盾相关信息,验证通过后进行签名。
全程电子化登记审批
①登记业务人员进入 全程电子化登记 模块,查看申请人提交的已经过电子签名的电子文档,审查无误后生成审核表。
②登记业务人员通过内部数字证书(Ukey)对审核表进行电子签名。
③打印纸质营业执照并生成电子营业执照(公示版、手机版电子营业执照默认自动生成,私匙版以业户申请生成并推送)
窗口审批
企业人员到窗口递交材料时,登记业务人员进入 设立登记 模块,点击“网上申请”按钮,在弹出的窗口中,查询需要审批的业务数据,进行审批。
申请人在 材料申请 栏目查看登记核准情况。
①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或者到登记机关现场领取 纸质营业执照。
②也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通过微信或支付宝下载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法定代表人本人经过实名身份认证后领取手机版电子营业执照。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实《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
1.优化企业开办流程。6月底前,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简并采集营业执照申领、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等信息,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指导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印章,一并发放或免费寄递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及税控设备,提供与企业开办、产业政策、税收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包”。(联系处室:登记注册处;电话:0531-88527323)
2.规范企业登记经营行为。优化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6月底前实现负面清单与经营范围标准化登记整合、一体化推进。(联系处室:登记注册处;电话:0531-88527323)
3.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建立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营业执照信息和涉企许可信息共享应用。12月底前,争取将“证照分离”改革由自贸试验区扩大为全省全覆盖,采取直接取消审批13项、审批改为备案10项、实行告知承诺60项、优化审批服务452项等措施,实现“准入即准营”。(联系处室:登记注册处;电话:0531-88527326)
4.实施“一业一证”改革。8月底前,选择便利店、餐饮等10个行业,进行“一业一证”改革试点,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和集中审批程序,将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项行政许可事项,整合为一张载明相关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联系处室:登记注册处;电话:0531-88527805)
5.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化。实施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对未开业、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企业在济南、青岛、日照3市进行简易注销试点,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到20天,依试点情况逐步推开。(联系处室:登记注册处;电话:0531-88527629)
6.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办案力度。压缩涉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办案时限,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压减至平均2个月。行政执法程序由行政机关依职权启动的,应当自程序启动之日起60日内办结。(联系处室:知识产权保护处;电话:0531-88527382)
7.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在重点产业集聚区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专利审查预审工作,6月底前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的平均审查周期从22个月、4个月和4个月压缩至3个月、1个月和1个月。构建专利无效案件快速受理和审查机制,设立专利复审无效快速受理窗口。(联系处室:知识产权保护处;电话:0531-88527382)
8.加快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办理。推行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电子化办理,6月底前将办理时限压减至3个工作日,办结取证一次实现。(联系处室: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电话:0531-88527391)
9.加强省新旧动能转换专利库建设。2020年吸储收纳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高价值专利入库建档1万件以上,优选高价值专利1000件向相应企业推送。(联系处室: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电话:0531-88198650)
10.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修订全省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部门联合检查事项扩大至20个以上,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12月底前,实现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与“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联系处室:信用监管处;电话:0531-88527332)
11.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12月底前,发布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办法,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一年内抽查比例一般不超过5%;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高的,一年内抽查比例不低于20%。抽查检查结果信息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进行公示。对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且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审核时间压减至10个工作日,信用修复后联合惩戒措施同步取消。(联系处室:信用监管处;电话:0531-88527332)
附件:1.企业开办流程再造后图例
2.企业注销“一网通办”流程及标准
附件1
企业开办流程再造后图例
附件2
企业注销“一网通办”流程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