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移民工作的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
(二)承担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移民工作。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搬迁规划编制和资金计划的上报;配合自然资源、林业部门做好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对象的认定和资金计划的上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实施方案。
(三)承担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编制,配合水务部门做好小型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实物指标调查规范的编制工作。
(四)承担生态移民后期扶持发展工作,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测评估。
(五)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完成省下达的生态移民搬迁投资安排计划,将省市下达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分配计划落实到具体项目,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六)监督检查生态移民工作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对违反生态移民工作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行为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七)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放管服”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移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移民局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生态移民股、水库移民股、政策法规股、生态移民安置后续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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