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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和县委关于依法治县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任务,即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发挥好法制监督、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个方面职能作用。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工作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政府法律事务股、刑事执行指导股、行政复议应诉股(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立案管理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管理股等10个股室。下辖10个乡镇司法所及田东县公证处、田东县法律援助中心2个二层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