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做工程施工如何开发票?
- 小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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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4
- 税务服务
我公司是沥青混凝土生产企业,工商登记为制造业,原料主要为沥青、碎石,产品为沥青混凝土。2018年5月1日以前,都是做沥青混凝土销售,开具增值税正能量,税率为17%(现为16%)。2018年5月,为了提高企业竞争力,进行企业重组,引入了沥青施工班组,日常业务除了沥青混凝土销售外,也做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业务,与客户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目前我们的正能量怎么开具?是不是做沥青混凝土销售的,签订销售合同,开具16%的增值税正能量;做沥青混凝土施工的,签订施工合同,开具10%的增值税正能量?这样操作的话,国税局是不是以后把我们开具10%税率的增值税正能量,要求按差额6%补交?听同学说以前安徽那边,补交差额的税收过。这种怎么操作,有没有税务文件可以参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