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专业人才(B类)

外国专业人才(B类)

  1. 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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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21-03-06
  4. 人才引进
哪些属于外国专业人才(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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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5商服网 发布于
    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属于中国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急需的外国专业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确定为B类。

    (一)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外国专业人才。符合以下条款规定之一的:

    1.在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特殊领域从事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的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2.执行中外政府间协议、国际组织间协议、中外经贸和工程技术合同的人员。

    3.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聘雇人员和境外专家组织驻华机构代表。

    4.跨国公司派遣的中层以上雇员、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和代表。

    5.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聘用的外国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中国境内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

    (三)在国(境)外排名前100名的高校(见成就标准说明5)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四)外国语言教学人员。外国语言教学人员原则上应从事其母语国母语教学,并取得母语国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2年以上语言教育工作经历。其中,取得教育类、语言类或师范类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或取得所在国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符合要求的国际语言TEFL证书的,可免除工作经历要求。

    (五)计点积分在60分以上的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