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我考虑捐赠现金和物品,那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30%进行扣除吗?
这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我考虑捐赠现金和物品,那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30%进行扣除吗?
李四
浏览 757 次
2020-02-11
税收减免
请问,这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我考虑捐赠现金和物品,那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30%进行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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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0-02-11
不是的。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第9号公告,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