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登记设立的企业,在登记机关登记时,同步完成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其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信息由登记机关按照规定,自动推送至相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其中,省级登记机关登记的企业推送至实际常驻地(生产经营地)市州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市州、县市区登记机关登记的企业推送至相应的市州、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
2、新参保单位默认开启税务对接,并将单位基础信息、参保信息、核算要素信息同步发送给税务部门。缴费与纳税地相同。
3、单位参保证明可以在单位网厅、服务大厅、智慧人社等查看与打印。如无法查询单位参保信息,请按照对应层级直接到服务大厅办理单位参保登记(详见“事项服务指南”,请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域名:http://rst.hunan.gov.cn)的办事大厅专栏下面的网上申办热点事项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