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认定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慈善组织认定申请书》和《慈善组织认定符合有关规定的承诺书》;
2、履行内部程序,召开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慈善组织认定申请书》和《慈善组织认定符合有关规定的承诺书》;
2、履行内部程序,召开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
3、关于申请理由、慈善宗旨、开展慈善活动等情况的说明;
4、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