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范围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3个涉藏县、8个人口较少民族、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救助供养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和脱贫户家庭中,有就业创业意愿且积极求职的云南省2022届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同时,凡自愿申请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被补贴对象符合多个条件的,只能按其中1类进行申报。
申报程序
各高校、省属及州市所属中职学校(含省属及州市所属技工院校)向所在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求职创业补贴,县(区)级中职学校(含县级技工院校)向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求职创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供的材料仍参照云教函〔2019〕85号文件的附件格式填报。
发放程序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各学校后,各学校应在收到补贴资金的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符合条件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所有2022届高校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要在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
2022届高校毕业生、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所需的求职创业补贴从省级2021年下拨的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