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护士执业证书核发由开平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审批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事处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窗口
办公电话:0750-220826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开平市区内乘坐601、604、607、608、616路公交车在“市府站”下车,步行到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
受理条件:
1、拟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医院、综合医疗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4、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5、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1)无精神病史;
(2)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3)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