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由盘锦市税务局负责审批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办理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54号国家税务局总局盘锦市税务局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咨询联系电话:大厅窗口、信件、邮件、电话:0427-2830163
监督投诉渠道:大厅窗口、信件、邮件、电话:0427-2830163或者12366
网办地址:http://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https://etax.liaoning.chinatax.gov.cn/
申请条件:
1.因人们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风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2.因财务处理上的特殊原因,账务未处理完毕,不能计算应纳税额,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