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由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批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办理查询:电话:024-52422996
办理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抚顺市行政审批局2楼人社局窗口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咨询方式电话:024-52422996收信地址:抚顺市新抚区东公园街道琥珀街7号邮箱:fsldgxc@126.com;
监督投诉渠道:12345
办理条件: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第七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