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职业(工种)技能鉴定由乌兰察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咨询电话:0474-8320753
监督投诉电话:0474-8323779
办理地点:察哈尔西街和工农路交叉口,三阳开泰西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下午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条件:
1、申请参加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必须年龄满18周岁,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2、申请参加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申报特种作业岗位人员不得超过55周岁,申报普通工种岗位人员不得超过60周岁;3、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4、符合相应职业(技术)工种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6号令第二条国家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以下简称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技术工种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可增加技术工种的范围。第三条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国家职业资格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