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 0537-2253933
监督投诉电话 0537-2253933
办理地点:济宁市红星东路113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210、209室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受理条件:(一)农村户籍的或城镇户籍无工作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二)有服役期间在军队体系医院就医的原始病历或相关医疗结论; (三)《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其他有效退伍原件有带病回乡相关内容的记载; (四)服役期间所患疾病属于迁延不愈的慢性疾病; (五)因服役期间所患疾病导致部分劳动能力损失,明显影响本人的生产生活,家庭生活困难。